婚外情被指品行不端遭撤臺籍 越女淚批:李鴻源也一樣

東森新聞記者孫宗榮蔡宛芹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越南女子武翠姮遠嫁臺灣,順利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卻在結婚隔年就與同鄉男子發生婚外情產下一女,離婚後在今年改嫁同鄉,想要辦理結婚登記,卻被內政部撤銷國籍,理由是因爲她有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但她已放棄越南國籍,因此她和兩個女兒就成了無國籍人球。武翠姮相當不滿,表示內政部長鴻源也搞婚外情,「說我品行不端,那他不也一樣。」

受訪時看着一張張家庭照,37歲的武翠姮難過地不斷拭淚,因爲自從被撤銷中華民國國籍後,她已經有好幾個月沒見過一對可愛的女兒。武翠姮說,「身分證被收回去,對方說叫我回復越南籍,但人家也不受理。」

武翠姮在8年前來臺灣打工,與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戀愛結婚,但隔年就和同鄉男子範青松(35歲)發生婚外情並生下一名女兒,後來被丈夫發現訴請離婚,離婚後與同鄉男友同居,再生下一名女兒,今年兩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內政部卻以她有婚外情,「品行不端」違反《國籍法》,撤銷她的中華民國籍,但女子早已經放棄越南籍,因此連帶兩名女兒也一併被撤銷國籍,讓她超級火大,友人也替她抱不滿,「大家都知道李鴻源有婚外情……。」

內政部長李鴻源與立委高金素梅緋聞曾鬧得全臺皆知,也難怪武翠姮會質疑內政部的標準不一。對此,內政部戶政副司長蘇清朝表示兩個事件沒有關係,武翠姮是因違反了《國籍法》第三條「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的歸化條件。不過,「品行不端」怎麼定義?是誰說了算?如果沒有妥善的處理,可能會鬧出國際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