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閒置土地 陸研究設立收購存量土地專項借款

大陸自然資源部副部長劉國洪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將研究設立收購存量土地專項借款。圖爲示意圖。 (摘自新華社)

要加大社會住宅量,如何活化閒置土地成爲重中之重。大陸自然資源部副部長劉國洪1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除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購閒置存量土地,也鼓勵鼓勵企業優化開發,或是透過市場流通轉讓。他也透露,將研究設立收購存量土地專項借款。

劉國洪指出,在住宅用地供應上,一手抓控新增,一手抓盤存量。在控新增方面,我們指導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對於去化週期過長的城市我們暫停供應商品住宅用地;對於去化週期較長的城市,實行「活化多少、供應多少」。

劉國洪還稱,在活化土地面向上,財政部允許專項債券用於土地儲備,這項政策主要是爲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購的方式活化存量土地提供資金支持。也會考慮優先回購企業無力開發或者不願繼續開發、尚未動工建設的住宅、商服用地,及時匹配專項債券等資金。

劉國洪稱,透過收回、收購土地活化存量,能夠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是減少市場存量土地規模,更好發揮土地儲備「蓄水池」和投放調節的功能,穩定市場預期。二是增加資金流動性,有利房企集中資金用於保交房。三是收儲後形成「淨地」、「優地」,既有利補齊公共服務設施不足改善環境,滿足居住需要,也可以騰出空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有效投資。

在活化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還有兩條路徑。一是鼓勵企業優化開發。對企業有意願、市場有需求的,允許分期辦證、延期支付出讓價款、合理免除企業違約責任等,來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二是促進市場流通轉讓。對於企業無力開發的,指導各地透過搭建交易平臺等。

大陸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也稱,將研究允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對這些閒置存量土地的收購發放一定比例的貸款,主要目的是推動更加高效利用好閒置土地,同時改善和釋放房地產行業的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