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櫃車過磅新制上路!10月起看門架顯示車號免進站

貨櫃車過磅新制上路!10月起看門架顯示車號免進站(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自今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地磅站前,如車號有顯示於門架上方看板,則可免過磅。(高公局提供/陳祐誠臺北傳真)

貨櫃車、砂石車、大貨車等車輛上高速公路遇地磅站時,都要進站過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表示,自今年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地磅站前,如車號有顯示於門架上方看板,則可免過磅;若無顯示則須進站檢查,違者可罰9萬元。

高速公路局表示,爲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自10月1日起,貨櫃車行經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的資訊看板,應進地磅站過磅;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

未依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爲逃磅,可處9萬元罰鍰。目前國道沿線設有44處地磅站,迄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處地磅站建置啓用動態地磅系統,並持續建置中。

高公局說明,動態地磅系統是於國道主線設置3道門架,第1道門架偵測車輛總重及辨識車輛車號;當地磅站開磅時,第2道門架「閃光燈亮時/載重大貨車過磅/右列車輛除外」標誌上方的閃光燈會啓動閃光;明顯未超載的貨櫃車車號,會顯示於前述標誌右側看板,該車即無須進入地磅站過磅。

高公局表示,貨櫃車在離開港口前就已先過磅,因此上國道後,若警察判斷該車不是從港口出來,則可能鎖定並要求進地磅站。至於砂石車、大貨車等,則維持一律要經地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