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烤小鳥逼吃屎是前菜 他遭電擊榔頭碎掌9小時如煉獄

一名男子不願與人合夥投資事業,遭拘禁後火烤小鳥逼吃屎,事後又遭電擊榔頭碎掌,凌虐9小時如人間煉獄。(中時資料庫)

臺中林姓男子找陳姓男子投資事業遭拒,竟心生不滿找人將陳男擄走,帶到彰化某廠房內,凌虐超過9小時,期間包括球棒毆打、電擊、火烤、辣椒醬倒伺候他身體與下體,還逼喝尿吃大便,甚至榔頭重擊手掌導致骨折。在7名共犯中,其中一名劉姓共犯遭臺中地院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其餘共犯仍繼續審理中。

根據判決書,林姓男子去年找陳姓男子一起出資投資事業,但陳男拒絕。林男心生不滿,夥同黃男等多人於去年2月4日晚上6點,開2輛車前往陳男臺中市住處外埋伏,見陳男開車返家,立刻將他強押上車,開到彰化縣伸港鄉一處廠房。

林男接獲通知後趕到該廠房,與黃男等數人持球棒、榔頭毆打陳男後,接着還拿電擊棒電擊陳男身體、點火燒烤頭髮及下體、辣椒醬倒下體,還逼他喝尿吃大便及檳榔汁等凌虐。

林男更拿走陳男手機,假冒陳男向他一名友人借貸155萬元,原本答應的友人後來察覺有異,拒絕交錢。林男爆怒拿榔頭狂敲陳男左手掌,導致手掌多處骨折。林男等人到隔天凌晨3點多,纔將陳男丟包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私刑凌虐過程超過9小時。

林等傷害罪部分,在檢察官偵查時與陳男和解,陳男當庭撤回告訴。法官審理後認爲事證明確,林男等8人另案審理中,其中施暴共犯黃男則坦承犯行,已和解取得陳男原諒,在今年10月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臺中地院又針對其中劉姓共犯部分進行審理,判決5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