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拍片笑「臺中隨便撿都有槍」!28歲男慘了 豐原警傳喚將開罰

▲男子po文指出在臺中地上撿到槍,引發恐慌,豐原警方已傳喚到案,最高可罰3萬元。(圖/民衆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28歲林姓男子13日下午行經豐原區一處公園時,發現Ubike停車柱下有把槍,於是拍下影片po上「Instagram」,還說「臺中地上隨便撿都有槍」,瞬間引發近50萬人轉傳觀看,豐原警方15日下午傳喚到案說明,儘管林男辯稱純娛樂效果,已道歉並下架影片,警方認爲已造成民衆恐慌,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是3萬元罰鍰。

豐原警分局獲報,林男於網路社羣「Instagram」上傳一段「臺中地上隨便撿都有槍,不是都市傳說」影音,引發民衆瘋狂點閱,更有網友上網留言。

警方下午循線傳喚林男到案說明,林男辯稱當時經過豐東公園時,發現地上疑似有把槍,心血來潮下才會錄影,後來發文澄清系屬娛樂,且已下架該影像。

警方表示,該把玩具槍是別人遺失或是林男自行丟棄再拍攝,有待釐清,不過,絕不容有人抹黑臺中治安,影片經公開散播,已造成民衆恐慌,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全案依違反社維法第63條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是3萬元罰鍰。

警方呼籲,玩笑不能亂開!對於各類犯罪均嚴加究辦,絕不容許任何人挑釁公權力,以展現維護社會安定與秩序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