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機遭竊 部隊安全檢查發現藏在這裡!是他偷的慘了
翁男竊取同袍手機,被處拘役40日,緩刑2年。。(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22歲翁姓男子, 今年(112年)6月在新竹湖口某營區服兵役時, 某天傍晚5時許,發現同袍離開寢室時,將iPhone 12 Pro手機放在牀位前沒帶走,翁男竟偷偷將手機藏了起來,同袍發覺手機遭竊,便向部隊長官報告,部隊實施安全檢查,在廁所水箱上方發現遭竊的手機,翁男遭到憲兵指揮部新竹憲兵隊移送偵辦。
法院審理, 翁男在服役時,在營區內竊取他人財物,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之現役軍人在營區犯竊盜罪,應依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論處。
法官審酌,翁男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竟於營區內竊取手機,漠視他人財產權,且破壞部隊團結和諧與信賴關係,有違誠實軍風,實不足取,考量翁男犯後坦承犯行,手機已歸還同袍,雙方也已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同袍也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
法官日前依法簡易判決處刑,翁男犯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項第8款之在營區犯竊盜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