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團體參與綜所稅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 月底前須上傳
該局進一步表示,已參與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的機關團體,請於2月1日至2月28日將111年度個人現金捐贈之資料,掃描右方QR Code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非個人稅/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軟體下載及報稅/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下載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透過該系統登錄捐贈資料檔,並以工商憑證、機關憑證或簡化認證等方式上傳111年度全年受贈的個人現金捐贈資料,以利稽徵機關於所得稅申報期間提供納稅義務人查詢111年度的捐贈扣除額資料,作爲報稅參考。
該局提醒,於資料上傳期間內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可透過網路以申報軟體重新上傳,並請確認重新上傳資料的完整性,以免造成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