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首件國民法官開庭 酒駕男撞死人棄車逃 證人:非首次酒駕

被高姓男子棄置的肇事車輛,從車體損毀情形,可見當時撞擊力道之大。(本報資料照)

基隆首例國民法官法適用案件8月1日開庭,案件爲被告高姓男子酒駕撞死人還棄車逃逸。(徐佑升攝)

基隆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於1日正式開庭,由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法官,及3名職業法官召開合議庭審理。本案爲今年1月12日清晨5時,被害人陳姓男子出門買早餐突遭撞噴飛數公尺,送醫宣告不治,而肇事逃逸駕駛爲高姓被告。由於國民法官審判在開庭時纔會呈上證據,因此今日檢方首度呈示死者慘遭撞死的血淋淋照片,檢辯雙方也一度交火。下午證人均作證高男在找友人前就已有酒味,更爆出高已非首次酒駕,高男肇事後還騙友人說死者「旁邊有人」,意圖掩飾自己肇逃行爲,均一一遭友人作證打臉。

於法院進行準備程序時,高男僅承認有肇事逃逸,但否認檢方指控他酒駕致死罪,後院、檢、辯三方7月31日從47名候選國民法官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於8月1日上午與審判長王福康、陪席法官藍君宜與受命法官李辛茹組成合議庭進行審議。而檢方則派出主任檢察官陳怡龍、檢察官劉星汝、陳虹如3人蒞庭;被告辯方律師則有洪大植、簡銘昱2人。

由於《國民法官法》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亦即檢方起訴後,保留相關證據,審理庭才呈現在法官面前,目的是爲了避免在還沒審議前,先行影響非專業的國民法官心證,導致「先入爲主」的情形而誤判。

也因此,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都是今日開庭纔看到高男於肇事前、後之監視畫面、以及與死者陳男被撞斷雙腿,右大腿根部整個被切斷,並陳屍在現場的照片與驗屍報告。

被告律師當場異議指出,在準備程序時已達成對照片打馬賽克等共識,但檢方故意公開陳男陳屍在事故現場的血淋淋照片,惡意影響國民法官的心證。不過檢方表示有經受害者家屬同意,而院方也不採納辯方說法,僅要求要將彩色照改爲黑白照續行審理。

下午檢辯雙方詰問高的劉姓友人及黃姓友人作證,首先是證人劉男先接受詰問,劉男表示被告是其友人,也是前同事,高男是去劉的工作室飲酒,但當時他仍在忙工作,並沒有太注意高男到底「醉」得如何,但表示高男抵達時已經有酒味,而檢辯雙方主要都就監視器時間等爭執,並未就肇事之事實有太大爭議。

後換實際與高男飲酒相處最久,且高男肇事後有聯繫的黃姓友人詰問時,黃男也表示高男抵達時就已有酒味,更提及高男酒駕並非第一次,由證言可知,高男恐爲酒駕慣犯。

黃男還出示了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黃收到高男表示好像撞到人的訊息後,當下建議高男應該要去叫救護車救陳男,結果高男卻回「他旁邊有人,放心,我有看。」,竟對自己朋友也說謊,令人傻眼,也恐使陳男錯過了黃金救援時間,令人不捨。本案明日續審,預計後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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