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修學校午餐條例 明訂廠商罰則
基隆市議會三讀通過「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對供應廠商明訂罰則。(基隆市政府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基隆市議會三讀通過「基隆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未達到營養師設置標準的學校,必須採跨校聯合聘用,更對供應廠商明訂罰則,只要造成食物中毒、標章不實,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市長謝國樑表示,感謝議會支持通過條例,將讓基隆營養午餐有專業與法規充分把關。
謝國樑昨指出,感謝議會支持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且修正通過,這是全體議員、府會共同向食安零容忍目標前進的象徵,後續市府會依據條例成立午餐採購廉政平臺、午餐輔導會及訂定相關作業規範,使學校午餐把關嚴謹度再晉級。
基市教育處代理處長楊桂傑表示,市府與議會共同讓自治條例更臻完備,例如成立午餐輔導會加強家長參與,討論及研議各項重要學校午餐事項,敘明學校應盡午餐工作職掌及責任,更可輔導、考覈及獎懲學校辦午餐事項。
楊桂傑說,市府對未達營養師配置標準的學校,考量班級數及分佈情形,得跨校聯合聘用營養師,讓更多專業人員投入午餐工作,也納入生活指導教育,建立健康飲食、營養均衡、衛生安全及農產食材正確知能。
對於午餐供應廠商部分,條例也制定相關罰則,如廠區環境不潔、餐食不潔或存有異物、肉類及加工品與蛋類未採用國產食材、標章不實、食材有禁用農藥等非法食品添加物,以及食物中毒危害學生健康,可裁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身兼營養師的基市議員許睿慈表示,由於基隆多所學校因少子化關係,實際上無法達到聘任營養師門檻,因此她在修改條例時,即要求針對未達標準學校,透過跨校聯合聘用營養師,就可保障學童飲食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