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打老師考績 配套宜謹慎
7日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屏東、嘉義教育處分別提案修正「教師成績考覈辦法」,改變年終考覈人人都甲等的現狀,引起熱烈討論。
地方教育單位有如此構想,除了符合社會期待,背後更大的原因,在於地方財政吃緊。尤其近年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改善師生比等政策,都需大量預算支應,教育經費大餅沒有做大,也就只能緊縮其他經費,自然看上龐大的人事費用。
屏東縣教育處副處長許沛祥指出,教師考覈委員會由行政人員和教師組成,教師礙於同事情誼,多半隻敢打甲,即便教師有過失,也多半輕罰。他認爲唯有增加家長、社會公正人士代表,才能改變人人甲等現象。
嘉義縣教育處長王建龍認爲,現行考覈辦法不夠具體,除非老師請假過多、或是觸犯了法律,纔可能被打乙等或丙等。長期下來,老師都認爲甲等考績獎金是薪水的一部分,一被打乙就被視同剝奪薪水,因而申訴糾紛不斷。
地方教育單位建議仿效民間企業,嚴格訂定甲等的比例,或是更具體地羅列教師績效,訂出全國一致的考覈機制,讓學校有所依循。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年終考覈有獎勵好老師、鼓勵其他人改善的意義,如果9成以上的人都拿甲等,考覈就失去效果,變成爲人詬病的「大鍋飯」。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吳忠泰則認爲,引入家長當考覈委員,是把家長當「壞人」和「工具」。現有機制已可打乙打丙,關鍵在校長、教務主任等行政人員,要勇於承擔。
吳忠泰更說,讓家長打老師考績,是把家長當教育消費者,無助親師合作。
一位不願具名的國中教師表示,贊成考覈委員會有適當比例的家長,但要有配套措施,避開利益關係。現在有部分「怪獸家長」,動不動就批評老師,抓到把柄就投訴報紙,如果是這樣的人來打考績,一定會引發爭議。
現代社會,教師權威越來越受挑戰,好處是教室更爲開放透明,教師行爲受約束,壞處是有些家長動輒訴諸民代、媒體,讓教師難爲。教育畢竟是專業,大多數老師也都是好老師,防弊固然要做,配套措施一定要完善,避免傷害教師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