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涉企糾紛多元化解力度
原標題:加大涉企糾紛多元化解力度
□ 王菲
“感謝法官爲我們這個案子所做的努力,幫我們解決了大問題。”1月22日,吉林省長春市長春新區的一家科技公司負責人在簽訂調解協議後連連道謝。
該科技公司是一家新興領域的企業。作爲案件的原告,該公司曾與外省一家企業簽訂了一份《生產設備銷售安裝協議》,履行合同後卻遲遲未收到對方的結算款,雙方多次協商未果,該科技公司負責人來到長春新區人民法院“求助”。
作爲辦理此案的法官,我初步瞭解案情後發現,案件標的額120餘萬元,被告公司經營確實困難,且雙方對案件管轄權、貨款金額均有異議。
經過第一次庭審,在瞭解矛盾癥結後,我多次聯繫雙方當事人,以案件爭議焦點爲切入口,從法理、情理等方面進行多角度分析,耐心向雙方解釋相關法律法規,並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理解彼此的難處。
經過數輪現場調解和線上溝通,雙方各退一步,原告放棄部分訴訟請求,被告同意分期支付剩餘貨款,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全部支付,該案圓滿化解。
隨着東北全面振興步伐的不斷加快,基層法院的角色愈發顯得不可或缺。我院始終把調解工作貫穿審判執行全過程,堅持判前釋法、訴中釋明、判後答疑,加大涉企商事糾紛的多元化解力度,採取以調促和、問需於企等一系列暖企助企“硬舉措”,持續優化涉企糾紛訴中調解和督促履行工作,推動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爲企業提供更加高質量、有溫度、可期待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此外,我院常態化開展普法宣傳進園區、進企業活動,現場解答諮詢,定期走訪,召開座談會議,深入瞭解企業司法需求,針對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提出解決方案和司法服務路徑,落實“點單式”精準服務。
從矛盾化解到服務創新,從監督閉環到生態建構,我院以“如我在訴”的情懷與“刀刃向內”的魄力,在東北全面振興中彰顯法院擔當,未來必將以更加開放的司法姿態,護航東北全面振興行穩致遠。
(作者系吉林省長春市長春新區人民法院法官,本報記者杜洋整理)(杜洋整理)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