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腳步生產!為紓解輸液缺口 勞動部放寬7藥廠加班限制

因輸液短缺,衛福部5月有送件申請放寬工時規定,勞動部已同意放寬7家藥廠適用勞基法中天災事變突發事件的特殊加班規定,期限至10月底止。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供應全臺7成輸液的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暫停生產,導致國內產量將短缺至10月,爲紓解輸液缺口,衛福部替7家輸液藥廠申請適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第40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放寬加班時數、例假日出勤限制。勞動部官員強調,僅放寬至10月底止。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衛福部5月已送件申請適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讓7家藥廠趕工填補輸液缺口。他指出,包括勞基法32-4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僱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時以外工作必要者,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應於加班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如果沒有工會,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事後也要補足勞工12小時的適當休息時間。

勞基法40條則可取消例假、國定假日或特休假限制,要求勞工連續工作,黃維琛說,事業單位必須在要求勞工上班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給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也必須發給勞工加倍工資,並在7天內給予1天的補休。

他說,已請衛福部、地方機關協助輔導事業單位落實報核、給加班費、補休相關規定。特殊加班狀況適用期限到10月底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