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山泉水風暴涉及7業者、62個加水站 食藥署和環保署標準不一致

彰化加水站風暴擴大,彰化縣衛生局已向中央建議修法,食藥署和環保署飲水水標準必須一致,且中央對於加水站管理並沒有法源,有立法進行管理的必要性。(劉惠娟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加水站風暴擴大,彰化縣衛生局已向中央建議修法,食藥署和環保署飲水水標準必須一致,且中央對於加水站管理並沒有法源,有立法進行管理的必要性。(劉惠娟提供/吳敏菁彰化傳真)

彰化縣衛生局3月稽查發現溪湖巫姓設置得加水站標榜埔里山泉是地下水混冒後,風暴持續擴大,共涉及7個業者,62個加水站及5臺加水車,彰化地檢署偵辦中,衛生局已於第一時間令暫停營業,但衛福部食藥署制定標準和環保署不一致,凸顯了修法、立法進行源頭管理的必要性。

議員許書維、江熊一楓指出,自從爆發黑心加水站假冒山泉水後,獲詢問加水站水質是否安全?據檢察官起訴書指出,涉案負責人汲取住處旁鐵皮屋內及廢棄豬舍之舊水井地下水,輸送至大型地下水儲水槽,至載運至縣內29處加水站。採樣結果地下水儲槽,鐵、錳均超過「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加水車出水口,氨氮檢測值亦超過「飲用水水質標準」,但彰化縣政府查驗結果,僅有鹿港鎮、福興鄉、埔鹽鄉等6處大腸桿菌羣超量,與地檢署送驗結果大相逕庭。

彰化縣衛生局表示,今年無預警現場稽查,發現涉案加水站3項疑點:包括,載水量、供水量及儲水量三者數據不一致,疑似使用非法之水源及假冒山泉水之情事,今年3月18日,經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與彰化地區各機關食品藥物犯罪案件聯繫平臺,通報地檢署請求錄案偵辦。

彰化縣衛生局指出。這個案子目前共涉及7個業者,62個加水站及5臺加水車,皆於地檢署偵辦中,相關業者亦已於第一時間勒令暫停營業。

衛生局也指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制定的「包裝飲用水及飲用水衛生標準」今年6月30日已廢除,現爲「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與環保署制定飲用水管理條例中規範之「飲用水水質標準」不一致。

主要不同在,食藥署之「包裝飲用水及飲用水衛生標準」重金屬僅規範6項(砷、鉛、鋅、銅、汞、鎘)。環保署「飲用水水質標準」重金屬規範包括17項(砷、鉛、硒、鉻、鎘、鋇、銻、鎳、汞、銀、鉬、銦、鐵、錳、銅、鋅、鋁),兩者之標準不一,已向中央建議修法。

彰化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假冒山泉水案是彰化縣衛生局主動稽查發現,移送地檢偵辦,從稽查過程也可以看出溯源稽查的難度和立法進行源頭管理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