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楊增權、王瑰決定逮捕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9日訊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號消息,日前,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楊增權、王瑰決定逮捕。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增權決定逮捕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原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楊增權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楊增權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貴州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瑰決定逮捕
貴州省財政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王瑰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順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安順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王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任編輯:馬常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