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評論員文章:聚焦嚴格公正司法推動檢察機關自身改革
聚焦嚴格公正司法
推動檢察機關自身改革
——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全面深化檢察改革系列評論之五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作出專門部署,明確提出“確保執法司法各環節全過程在有效制約監督下運行”。不久前舉辦的大檢察官研討班深入貫徹落實全會精神,聚焦嚴格公正司法,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檢察改革作出部署。各級檢察機關要對標黨中央的新要求,按照最高檢的新部署,下大氣力推動檢察機關自身改革,確保自身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後人。”加強制約監督是實現公正的重要保障。作爲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檢察機關承擔着維護司法公正的重大政治責任,既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更要勇於開展自我監督。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是《決定》部署的重大改革舉措。各級檢察機關要一體落實修訂後的《關於人民檢察院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追究條例》,進一步細化完善檢察官職權清單、檢察輔助人員職責清單、入額院領導辦案清單、業務部門負責人審覈清單,不斷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在落實中進一步完善,在不斷完善中促進更好落實。要完善檢察權運行制約監督機制,加強上級院對下級院辦案的領導監督,緊盯不捕不訴、民事行政監督等容易出問題的重點環節,給檢察權運行“加把鎖”。要持續深化和規範司法公開,該公開的及時公開,讓當事人充分了解辦案過程、便捷表達自身訴求,讓更多羣衆有序參與到檢察工作中來,同時規範公開的內容、程序,進一步提升檢察公信力。
“鐵肩膀”是壓出來的,“硬本領”是練出來的。各級檢察機關要通過進一步全面深化檢察改革,健全檢察業務管理機制,完善檢察履職辦案方式,不斷提升法律監督能力水平。檢察業務管理是檢察機關公正司法、加強自身建設的重要保障。要持續推進檢察業務管理現代化,從機制上、管理上着力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最高檢在各地積極探索基礎上,提出“三個結構比”。各地檢察機關要不斷深化對“三個結構比”的理解、認識、運用,從履職結構比的發展變化中,把握“四大檢察”案件總體態勢,有針對性做優強項、補齊弱項;從案件結構比的發展變化中,審視監督職責履行情況,提升檢察履職整體效能;從案源結構比的發展變化中,精準拓寬法律監督線索渠道,與時俱進增強工作主動性。要健全檢察業務指導體系、評價體系,遵循司法規律,防止工作走樣變形,引導樹立正確政績觀,把“有質量的數量”和“有數量的質量”統籌在更加註重質量上。要不斷完善檢察履職辦案方式,對一些重大監督事項,探索建立法律監督意見事前徵求意見、事後跟進監督、上級院接續監督等機制,推進重大監督事項由“辦事模式”向“辦案模式”轉變。要規範和加強調查覈實工作,進一步明確調查覈實的適用範圍、方式、程序和規則,更加註重親歷性,以親歷性保障準確性、實效性。要推動完善檢察意見、檢察建議制度,加強研究探索檢察意見的運用,在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發揮更大作用。
基層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最後一公里”。全會部署的各項改革任務,最終都要落實到基層。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強基導向,自覺以改革的辦法破解基層基礎建設難題。要切實按照全會要求,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度機制,健全爲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堅持檢力向基層一線傾斜,持續推進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讓各項檢察職能融合得更緊密。要完善檢察經費保障機制,加強檢察業務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法治信息化工程,進一步夯實檢察工作現代化的物質基礎。
改革揚帆風正勁,擊鼓催徵再出發。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引,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切實按照大檢察官研討班的部署,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捨我其誰的責任感,進一步全面深化檢察改革,加快推進檢察工作現代化,爲把中國式現代化的宏偉藍圖變成美好現實貢獻更大檢察力量。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