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便利化訪問國際互聯網,上海虹橋商務區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建設進一步落實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陳歸辭 上海報道
虹橋商務區推進數據跨境流動、國際互聯網便利化訪問的步子再邁了一步。
2025年1月7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閔行區推進落實<關於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重點任務分工方案》(以下簡稱《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其中對“支持商務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爲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出境信息標準合同、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等提供服務。支持商務區企業便利化訪問國際互聯網。升級國際互聯網專用通道。”等內容,明確上海閔行區的責任落實分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這一方案也是對去年相關政策的進一步落實。
2024年9月,上海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印發《關於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支持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
三年半再進階
虹橋商務區作爲國際貿易的一個重要承載區,探索建立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推動國際互聯網便利化訪問已有三年多。
“臨港新片區是上海最先進行數據跨境流動試點的區域,推進力度比較大,名聲也比較響。虹橋商務區的聲音雖然沒有臨港那麼大,但其實也一直在跟進推動相關的工作。”上海社會科學院信息研究所副所長丁波濤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採訪時表示。
2021年2月, 國務院批覆、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總體方案》,其中就提到“設立虹橋商務區至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
2021年6月,虹橋商務區管委會、上海市商務委印發《關於虹橋商務區建設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的實施方案》,除了重申設立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外,還明確提出“探索形成高水平的跨境數據流動開放體系”“加強跨境數據流動基礎設施建設”。
至《若干措施》《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出臺,虹橋商務區在此前開展的相關探索之上,更進一步提出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升級國際互聯網專用通道,支持商務區企業便利化訪問國際互聯網。
近年來,虹橋商務區作爲國際貿易中心的體量和能級定位均有所提升,正加快建設國際貿易新平臺,聚力發展國際貨物服務貿易、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等產業,助力企業“走出去”,將外資外企“引進來”。
今年1—11月,商務區貿易進出口額共計779.35億元,同比增長11.39%。今年1—10月,區域內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269家,同比增長7.2%。
在此背景下,推動數據跨境流動對於促進虹橋商務區內國際貿易擴大、產業發展就尤爲重要。
“當前很多跨國經濟活動,都高度依賴於跨境數據流動。而其中的難點並不在數據的跨境‘流入’,而在數據的跨境‘流出’。”丁波濤指出,推動跨境數據流出對於中國企業“走出去”,更好吸引投資,優化營商環境,有很大的作用。
他進一步解釋道,一方面,對於要“走出去”的中國企業而言,如果數據不能跨境流出的話,就難以建立全球化的研發或經營體系。在虹橋商務區有許多數字貿易、跨境電商、文旅等領域企業,對數據跨境流動有大量需求。另一方面,對於外國企業而言,如果它們在中國的經營數據無法傳輸到國外總部,那麼它們對在中國投資就會有很多顧慮。
至於推動國際互聯網便利化訪問,丁波濤指出,建立國際互聯網專用通道,意味着能夠繞開從商務區到國際互聯網關口的一個個通道,通過直達通道直接訪問國際互聯網,會加快網絡訪問的速度。
先行先試
“以往對於數據跨境流動,大家都知道很有必要,但是對安全問題還是比較有顧慮,所以一直都對它踩剎車。但現在大家基本上已經形成共識了,對數據跨境流動的推動力度變得越來越大,對於企業相關問題的解決速度也越來越快。各地也進行了一些先行探索,形成了一些能夠推動數據安全高效流動的較好做法,進展還是比較快的。”丁波濤表示。
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認真解決數據跨境流動等問題。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也首次將“數據跨境流動”寫入,將其作爲加大吸引外資力度的舉措。
可以看到,國家層面已經對推動數據跨境流動作出明確指示,法律上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引也在逐步完善。
2024年3月,《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公佈並施行,明確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標準、豁免部分數據跨境的場景、設立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制度、規定數據跨境合規路徑和觸發數量門檻。
目前,北京自貿區、天津自貿區、上海臨港片區、上海虹橋商務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粵港澳大灣區等地,正在國家政策和法律規定所設立的基本方向和路徑之上,先行先試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的具體機制和標準規範,多地也已上線了數據出境服務平臺。
上海臨港新片區目前在實踐中處於前列。臨港新片區遵循的是“一般數據清單+負面清單”相結合的工作路徑,從企業到行業,從案例到清單,從正面到負面,逐步拓展和完善。
目前,臨港新片區首批場景化的一般數據清單已經出臺,涵蓋智能網聯汽車、公募基金、生物醫藥等三個行業,涉及11個場景,具體劃分成64個數據類別、600餘個字段。第二批一般數據清單也將推出,涵蓋航運、再保險、證券三個新領域。
北京自貿區、天津自貿區已發佈數據跨境流動的負面清單,對於臨港“從正面到負面”的做法,丁波濤認爲,“制定負面清單肯定是一個終極目標,但目前在實際操作中實際上還很難做到。”因爲目前對於哪些數據需要跨境流動、每種數據流動可能涉及哪些具體的場景、每種場景可能存在哪些風險,還不是很清楚,制定負面清單就不太現實。
丁波濤建議,虹橋商務區也可從正面清單入手,結合自身的優勢產業,從企業到行業制定清單,再逐步拓展至更多行業。
操作問題仍存
在穩步推進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建設過程中,還存在哪些問題?
丁波濤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他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數據跨境流動機制的整體方向基本確定,但具體操作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
其一,存在一些技術性問題。例如,《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規定,數據處理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識別、申報重要數據。但“重要數據”到底應如何認定還不是很清晰。現在法律法規只給出了一些基本的原則和標準,具體如何確切認定,還需要非常細化、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又如,《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規定了應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申報、豁免申報或合規手續、應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或者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三種通道的標準,其中一個重要的判斷標準就是個人信息數量,但“數量”應如何確定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其二,在法律規定的涉及與境外接收方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或者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情形,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遇到障礙。有機構反饋,在此情形中,要求境外數據接收者也進行認證,會帶來諸多困難。
其三,目前國內在數據跨境流動方面的探索還是以內部探索爲主,如何與國際規則標準接軌,融入國際大圈子,還有待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