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賣個資 20年前每筆500元 近年喊價至5萬

「廿多年前每筆個資五百元就能買到,有時靠交情可免費取得,後來漲到二至八千元,近年喊價一萬至五萬元。」徵信業者「阿威」說,除了警察,戶政、監理、水電、電信等單位也都能查個資,但社會越來越重視個資保護,現在敢亂查的人不好找,有錢不一定買得到。

從事徵信工作卅多年的「阿威」說,過去經常受託調查通姦案,一旦跟監發現委託人的配偶搭上他人的汽車,車主就可能是外遇對象,必須查明身分;受託討債也是如此,若查出可疑對象住處更容易跟監,因此會設法根據車號查詢個資。

不過,個資查詢價碼漲得兇,如今他頂多就是依委託人提供的對象資料上網「肉搜」,有時向對象曾消費的商家或網路平臺「打探」住處及電話,鎖定特定車輛後即安裝衛星定位追蹤器並跟監至住處,再透過翻找信箱信件、買通大樓管理員等方式,調查對象身分。

「阿威」說,通姦除罪化後,受託抓姦案降至四成,討債約三成,也有詐騙或糾紛案,接案會根據委託人的需求,諸如查手機門號或尋人及委託人有無提供足夠情資、對象是否好找來決定收費標準,一般收費從五千至數十萬元不等,若是找尋欠上千萬元的債務人,收費破百萬元也不爲過。

濫查個資亂象在警界不是秘密,一名刑事單位的隊長說,早年監聽暴力討債集團,曾聽到犯嫌致電警察說「幫我查這個人」,某次搜索犯嫌住處驚見厚厚一疊戶政及車籍資料,老學長痛罵犯嫌「這個流出去會死很多人」,資料丟進垃圾桶裝作不知情。

另名隊長說,九○年代盛行擄車勒贖,歹徒竊車後透過警察查車主聯絡方式,向車主開價勒贖數萬至數十萬元;過去偶有警察受害,據聞有辦案刑警接到勒贖電話後表明身分並嗆聲「把你們抄翻」,歹徒發現「惹錯人」,只能買新零件重新組裝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