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爭議 衛福部公告 隆乳雷射...需列費用及思考期
這16項美容醫學手術或處置,包括乳房整形、乳房重建、上下眼瞼整形、鼻部整形、拉皮手術、腹部整形、植髮、抽脂、皮膚科一般手術、一般整形手術、狐臭治療手術、顱顏部整形重建手術、雷射治療、削骨手術、肉毒桿菌素注射、玻尿酸皮下植入物注射等等。
衛福部表示,這次公告修正16項美容醫學手術或處置的同意書範本,原已在2014至2015年間陸續公告,並已載明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不得作非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未滿20歲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等簽署同意書等。
而這次全面修正,則是增加醫療機構應揭示內容,例如各項費用的項目名稱及自費金額、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覈定收費金額、醫師專科別及專科證書字號,全都應該清楚揭露,且有思考期的條款,醫師必須說明該手術或處置並非急迫性質,不於說明當日進行,應經充分時間考慮後再決定是否施作。
衛福部表示,增列的規定,除了更能增進民衆於術前的完整了解與判斷,讓民衆多一分保障,也能減少術後的糾紛。
衛福部表示,這份最新契約範本已行文給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相關專科醫學會,也已公告於衛福部網站,民衆、美容醫學醫療機構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