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查塭仔圳 新北市府:蘇貞昌任內發布

監察委員認爲,山腳斷層緊鄰、貫穿塭仔圳及洲子洋市地重劃區,將申請自動調查新北市政府有無善盡職責。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趙永清昨認爲,新北山腳斷層緊鄰、貫穿塭仔圳及洲子洋市地重劃區,相關主管機關有無善盡職責,維護民衆安全,將申請自動調查。市府指出,洲子洋都市計劃、塭仔圳都是在前臺北縣長蘇貞昌任內發佈實施。藍營反批,過去早就規畫,現在卻突然要查,要求監察院拿出數據。

塭仔圳從一片違章工廠到今重劃開發,是市長侯友宜最爲自豪的政績之一,並與周邊的五股、泰山共同發展,洲子洋也被侯友宜視爲大臺北地區中心及交通要塞。

監委表示,依據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公佈活動斷層分佈圖,目前共有36條活動斷層,其中「山腳斷層」貫穿人口密集大臺北區,包括五股洲子洋市地重畫區,緊鄰目前正在開發的塭仔圳重劃區,事涉公共安全及人民權益等議題。

監委認爲,雙北地區逾30年以上老屋數量龐大,衆多建物耐震能力恐怕不足,市府近年于山腳斷層地帶推動重大都市計劃建設,勢必帶動人口進駐及商圈發展,倘山腳斷層錯動,勢必影響衆多人民權益及安全,市府有無詳加評估並審慎考量?

市府表示,洲子洋最初民國73年由前臺北縣長林豐正發佈主細計、蘇貞昌94年細計通檢發佈實施,98年日完成自辦重劃工程;塭仔圳最初都市計劃爲87年、細部計劃91年發佈實施,均爲蘇貞昌縣長任內。

市府表示,洲子洋地區在94年都市計劃內已載明,因應山腳斷層,建築基地開發,應照建築技術規則調查地基;109年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通檢時,更要求未來建築基地開發,除須依建築技術規則、地質法等相關法令外,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第10點也規定「不得作爲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

塭仔圳部分,市府表示,主動將斷層經過區位畫設公園綠地,相關結構設計圖說,需經學術或專業單位審議,兼顧安全。

議長蔣根煌認爲,周邊頭前重劃區這麼多高樓,這次地震也沒問題,過去也早就規畫,「現在突然來查這個真的沒意思,這怎麼會是侯友宜的錯?」

市議員陳明義認爲,斷層是百年以上問題,監察院應該拿出數據支撐,「否則陽明山也有火山爆發的風險,就都不要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