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落跑挨罰拒繳罰款 3人扣車房4人限制出境

不時有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趴趴走被查獲挨罰。(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但仍有不少居家檢疫或隔離者「趴趴走」,桃園市衛生局10日首度移送7名違規卻拒繳罰鍰的民衆,包括說好分期卻爽約者,行政執行署火速查封3人名下的車或房,預計週三貼封條,另4人查無財產,被限制出境、出海,至於4度趴趴走、挨罰100萬的李男,13日是最後繳費期限,預計14日移送。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違反「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規定「趴趴走」的民衆祭出罰鍰,依情節開罰1萬元至100萬元不等,截至10日累計達54件(包含4件非本國籍)、總計開罰1394萬元,其中12人已繳清(包含2件外籍者)

,另有2件辦理分期繳納,爲國庫挹注160萬9500元。

面對僅收到1成罰鍰,衛生局強力執法,將7名逾30日繳納期限的違規者,10日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桃園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黃有文指出,7人違規原因有到外縣市找朋友、住旅店躲避債主、到衛生所就醫、到餐廳用餐、到自營麪店整理冰箱,另有2姐妹到外縣市禮佛,都被裁處7萬元,從20餘歲到68歲不等。

黃有文說,像是47歲賣面老闆,一度有跟衛生局談分期,卻爽約跑回南部,遭移送,其他人則大部分都拒絕面對,但7人的相同背景都是有多次入、出境紀錄。

黃有文直言7萬塊2、3張機票就能繳清,認定7人有錢卻拒不繳納,針對名下有房的2人,囑託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預計週三到處所封條,拒不繳納就鑑價拍賣。另有1人名下有開不到1年新車也被查封、通知監理機關禁止異動,將會同交通局調查車輛所在。另外4人像是到外縣市禮佛的姐妹花,大部分都30歲以下,名下查無財產,因此採限制出境、出海。

至於居家檢疫期間4度趴趴走、遭衛生局重罰100萬元的29歲李姓男子,上月26日向衛福部提訴願,指稱自己獨居桃園,沒東西吃纔會外出買食物,請求撤銷,原繳款期限到12日,依《行政程序法》遇到末日是假日要順延到非假日,因此13日纔是最後繳納期限,若下班前仍拒出面,14日將被移送,黃有文強調桃園分署早已嚴陣以待,受理後會立即調查名下財產所得祭出執法手段。

桃園分署呼籲違規民衆,不要存有罰鍰金額不大,不會被限制出境的僥倖心態,儘速自動繳清罰鍰,以免被桃園分署強力執行,失了自由、沒了財產,還要負擔執行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