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出手 沒入柯文哲5579萬獻金
前民衆黨主席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監察院通過將沒入5579萬3888元。(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貪和侵佔政治獻金案遭北檢收押起訴,20日程序庭召開前夕,監察院廉政委員會19日審議通過「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的查覈報告,總計逾2萬筆收支涉違反11大項政治獻金法規定,決議柯文哲裁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吳欣盈免罰。民衆黨批評監院配合司法進度政治追殺,一定會提行政訴訟。
監察院針對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於2023年5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2日止,調查可收支期間內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申報情形,經查多筆隱匿未報、不實、逾時申報,其中又以KP演唱會售票、木可小物匿未申報、虛報各罰180萬最重。監察院認爲,活動所售票券、販售的物品價額等,如構成對擬參選人不相當對價的給付,該募款活動收入即屬政治獻金捐贈收入。
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認定該案會計報告書中收支違反政治獻金法情形,包括募款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合計4067萬餘元故意匿未申報,另有虛報1筆收入及86筆無交易事實等虛報支出,總計2463萬餘元,因故意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6530萬餘元,決議裁處罰鍰180萬元,並沒入匿未申報之收入4067萬餘元。
此外,監院認爲柯文哲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以4筆高額授權費名義,給付木可公司計1500萬元,裁處罰鍰180萬元並沒入違法支出金額1500萬元。關於未盡查證義務收受不符規定之政治獻金,未於申報截止日前辦理返還或繳庫部分,決議裁處罰鍰8萬元並沒入11萬餘元;柯文哲收受164筆政治獻金逾15日始存入專戶部分,則裁處罰鍰6萬元。合計遭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募款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公司販售競選小物是否屬於政治獻金範疇,現行法規並未明確規定,也無前例可循,民進黨不僅從司法面入手,也透過監察院裁罰懲處,目的在打壓抹黑柯文哲,影響後續法官的審查心證。
民衆黨質疑,監察院選在柯文哲20日首次開庭前一晚公佈訊息,就是在助攻檢察官,爲北檢添加柴火,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及攻擊。
針對監院認定,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民衆黨認爲,監院應用同等標準清查賴清德總統競選期間的「賴桑小舖」及前總統蔡英文的「小英商號」,否則將落入「政治辦案標準不一」的罵名。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也揚言,一定會提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