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母鴨父子」勾結詐團水房 狂開10家實體幣店!7個月海賺30億

▲雲林檢方偵破詐騙案,聲押6人獲准、14人交保。(圖/記者王悉宇翻攝)

記者王悉宇、莊智勝/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檢方112年間偵辦假投資車手詐欺案,期間發現周男(55歲)、與其周姓長子(27歲)、周姓次子(26歲)3人涉嫌勾結詐團水房,併成立實體幣店,參與詐騙被害人,檢方遂擴大偵辦,並於113年於全臺逾32處所同步執行搜索,查扣現金986萬元、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171萬3323顆(約新臺幣5482萬元),另凍結帳戶內現金910萬元及Audi TT RS 2023年款跑車等,數波執行,共聲押6名被告獲准,14人具保。

檢方調查,周姓父子3人原經營薑母鴨店,周姓長子在外擔任詐團水房合作之一的個人幣商,認爲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因此與詐團水房合作,112年起加盟某實體幣店,並與父親共同經營佯稱合法交易的實體幣店臺中南屯分店。嗣因總店要求店內賣幣者全數實名,影響與周姓長子合作的水房成員,但因獲利可觀,周姓父子不願放棄合作機會,遂退出該幣店加盟,改名「T○○ 泰達幣兌換所」自立門戶,並在臺中展店,陸續於全臺成立10間泰達幣兌換所。

該店還於113年間更名爲「F○○實體幣店」,並刻意在店內標榜防詐宣導、免責聲明、契約書等,以合法交易的外觀切割幣店責任,取信被害人,實則由詐欺集團跨境機房手以各種暱稱及名義,誘使被害人加入如「舊衣回收」、「親子之小店長活動」、「二手衣回收」、「求職徵才」、「打工廣告」等羣組,或以「網路交友」爲幌子,佯與被害人交友戀愛,實則爲取信被害人後,在羣組上或個別聊天時推薦投資資訊,使被害人因信賴跨境機房手而下載虛假之投資APP或釣魚網站,跨境機房手再以各種理由向被害人稱投資需以儲值泰達幣之方式進行,誘使被害人下載虛擬貨幣錢包,以「有店面比較可信、場內交易所有一天限額上限、場外交易沒有上限」等話術,推薦F○○幣店,並要求被害人先行與F○○幣店預約後回報機房手,一路引導被害人至F○○幣店,後由F○○幣店員工形式上做身分確認並提醒被害人不要被騙,店內更假意懸掛防詐標語,要求被害人籤立免責聲明等切割幣店責任,以此方式加深被害人信任。

衆多被害人因F○○幣店爲實體店面,店裡有防詐聲明、簽署形式買賣契約、形式上的身分確認,持續陷於錯誤,依機房成員指示,將現金交付給店員,周姓父子再指示店員收受被害人交付之鉅額現金,將顯然高於平盤價格之泰達幣假意販售給被害人,再由周姓次子確認店員收到現金無誤後,將泰達幣匯入被害人依機房指示所自己下載或至店家下載的泰達幣錢包地址,店內幹部再通報詐騙機房交易完成之訊息,後由詐騙機房無縫接軌繼續引導被害人將泰達幣轉匯至被害人所相信的假交易平臺指定錢包,後臺之詐欺集團成員則將收取的泰達幣層層匯出。 當F○○幣店累積到一定金額以上之現金,由周姓父子通知配合的物流公司負責人遊男,派收水人員至各店收取現金上繳給遊、周等人,渠等再扣取平盤價之匯差,向國外真實姓名不詳之詐欺集團成員購買平盤價之泰達幣,以此方式洗錢,從詐欺款項中賺取暴利價差,自113年1月間迄至7月10日,初估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新臺幣30億元以上。

檢方獲悉後傳喚被害人到案,由於本案被害人衆多,動員檢察官、助理、司法警察百餘人,於113年12月23日起陸續傳喚被害人制作筆錄,於偵辦過程中發現,許多被害人都是因爲誘騙加入各類投資羣組,或以假交由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嗣後再遭引導至實體虛擬幣店購買虛擬貨幣進行投資,詐騙集團甚至會以假出金方式,讓被害人誤信有獲利,待被害人進行大額投資後,詐騙集團即將虛擬貨幣轉移,讓被害人血本無歸,以養、套、殺模式坑殺被害人。檢方呼籲民衆投資虛擬幣務必審慎,並非至實體幣店進行兌換虛擬幣就不會遭到詐騙,若民衆有類似至實體幣店購買虛擬幣遭到詐騙之經驗,請儘速至鄰近分局或派出所報案,與政府共同打擊詐騙集團、減少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