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社保再次提高繳費基數,須補繳9個月的差額
就在大家開開心心的度過愉快的國慶七天假期的時候,昨天(10月7日),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佈了蘇人社發〔2024〕38號文件,要提高社保基數(包括醫保和養老)繳費基數下限,已經從之前的4494元上調到4879元。
有網友統計,如果按這個最低基數進行計算,打工人每個月要多交40.43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要從2024年的一月份開始一直補到現在。按最低基數計算,1~9月,要補交363.83元。
與去年相比,今年江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提高了385元,上限標準提高了354元。
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社保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準按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00%和60%確定。職工個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收入作爲繳費工資基數,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省公佈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標準的,按上限標準作爲繳費工資基數;低於下限標準的,按下限標準作爲繳費工資基數。此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在省公佈的當年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工資基數。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江蘇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
下限按 4879元 執行
上限按 24396元 執行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 省稅務局關於發佈2024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蘇人社發〔2024〕38號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省醫療保障局 省稅務局關於發佈
2024年度 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設區市、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24396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879元執行。
二、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繳費 工資基數上下限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三、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公佈後,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因調整繳費工資基數產生的補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繳納,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和利息。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