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和工亡賠償二者兼得
江蘇省徐州市賈汪區總工會聯合區人社、法院等單位經過不懈的努力,成功化解了長達4年之久的美團騎手趙某交通事故賠償和工亡賠償案,爲趙某家人追回賠償費用共計275萬元。
【案情簡介】
2020年9月,趙某到A配送服務公司從事外賣騎手工作,2021年4月6日,在送外賣時發生交通事故。該期間區總工會接到趙某家人的法律援助請求後,建立工作專班,指定聘請律師和職工維權服務中心2名勞調員參與服務,爲趙某籌措搶救費用,協調路救基金進行墊付、保險公司交強險先行支付,做好趙某救治服務;積極協助交警調查取證,及時跟進事故責任認定進程,協助家屬與用工單位溝通,請求單位先行墊付部分醫療費用。2021年9月11日,趙某因傷情惡化不幸身亡。其家屬多次到A配送服務公司討要工傷賠償費用,因數額巨大,A配送服務公司推辭拒賠。
【處理過程】
爲做好趙某交通事故賠償和工亡賠償,區職工維權服務中心首先幫助趙某爲其子女確認監護人。據瞭解,趙某生前與妻子離婚,協議約定婚生7歲和5歲兒子由趙某撫養。趙某離世,兩個孩子的母親在離婚時明確放棄監護權,且離婚後下落不明,其兩子處於無監護人狀態,但其兩子作爲權利人又無民事行爲能力,無監護人(無法定代理人),導致趙某工傷賠償案件無法開展。爲確定兩個孩子的監護權,申請社區指定趙某的父母爲其監護人,趙某工亡賠償順利啓動。訴訟過程中,原告方的各項訴請均有充分的證據予以支撐,但是趙某從發生交通事故至死亡期間的誤工費用因無法取得趙某工資卡交易明細而無法落實,申請法院依法調取趙某工資卡交易名義,確保了當事人的既得利益,使案件得以順利審理,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原告各項費用共計90萬元。
交通事故審結後,區職工服務中心爲趙某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經過一裁二審最終確認趙某與A配送服務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工傷認定的核心問題得以解決。作出工傷認定後,A配送服務公司提起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否認趙某是工傷,又經過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後,A配送服務公司告知區職工維權服務中心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不再提起行政上訴,希望儘快解決問題,雙方均有調解意向,在區職工維權服務中心進行調解,雙方各自給出意見,但賠償數額仍存有較大爭議,後經多次努力溝通協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在2024年10月25日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同意賠償趙某家屬各項工傷保險待遇185萬元,其中於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90萬元,2025年4月30前支付95萬元。
(來源:江蘇工人報 桑娟 闞影)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