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微罪不記點 11學者齊反對

行政院會通過包括騎車講電話等10種,罰鍰在1200元以下違規,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的修正草案。記者杜建重/攝影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十種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正反意見兩極。十一名交通界學者昨召開座談會,一致認爲草案修正過於草率,不應以罰鍰金額定義微罪,一次性取消記點、檢舉恐喪失法治社會尊嚴。交通部長王國材則說,尊重大家的意見,待立法院審查討論。

行政院會近日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共十種一千兩百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另修正第六十三條,當場舉發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含科技執法及民衆檢舉)不予記點。

臺北市交通安全促進會理事長邱裕鈞指出,違規記點不是萬靈丹,也不是改善交安的唯一手段,但其對於累犯的嚇阻效果顯著,且許多先進國家也已證明。交通部修正草案擬定前,完全沒有邀集專家學者討論,昨召集多位學者討論,是希望在草案交付立法院審議前,提出可供參考意見。

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昆峰彙整此次達成八項共識,包括應以違規頻率、嚴重度、可控性分析來定義微罪,科技執法應納入記點之項目,針對民衆檢舉操作細節可進一步討論,如一天檢舉次數上限、同一檢舉對象的檢舉次數上限,並督促環境改善分階段儘速到位,針對商用車輛制定相關限制並提供部分彈性,如臨停限制、都市計劃設計友善停車位配置。

此外,保險制度融入也是關鍵,未來要自「從車」管理轉爲「從人」管理,並加強講習內容的評估與追蹤,交通部也應加強對外溝通。

淡江大學運輸管理學系教授張勝雄表示,若長期讓民衆認爲交通違規沒什麼關係,就會喪失法治社會尊嚴。陽明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鍾易詩也說,儘管部分違規一開始造成的影響小,但若不在初期管理,影響就可能愈來愈大,政府的價值觀要講清楚。

王國材說,現階段各界有不同聲音,留待立法院審查討論。立法院委員若召開公聽會,也支持學者專家、相關團體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