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批教部專審會打假球 汰換不適任教師機制失靈

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11大教團今(29)日召開記者會,直指教育部去年6月於立法院修正《教師法》,其中關於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運作失當,卡死了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所有前路。(主辦單位提供/李侑珊臺北傳真)

人本教育基金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11大教團今(29)日召開記者會,直指教育部去年6月於立法院修正《教師法》,其中關於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降低教評會教師組成比例,並且國教署還在《教師法》下立子法,規範高中以下教師專審會運作,然而「專審會」草案的教師代表超過2分之1,且委員資格需先由教師組織培訓,等於卡死了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所有前路。

11大教團與公民團體訴求,在現行制度下,全臺灣25萬名老師,每年只有13人因教學不力離開,不適任教師以各種荒謬形式存在,教育部官員形容是「拿你沒辦法」的制度,處理不適任教師很困難,常被詬病是因爲學校息事寧人不願處理,老師們同事情誼師師相護,以及缺乏專業造成諸多程序瑕疵導致。

教團與公民團體也認爲,除了狼師、體罰惡師應該馬上被處理,爲加速處理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教育部國教署在2017年開始推動「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並反問:「衆所矚目的新政專審會,能否解決由教評會主導的無效舊制?值得一探究竟。」

至於教育部國教署推動的「教學專業審查委員會」,教團與公民團體指出,5年來只受理25件案子,其中高達10件調查結果爲「無教學不力」,偏偏教育部草案還讓專審會教師代表超過一半,更是走回頭路。

教團與公民團體認爲,草案中對專審會權責,除本法規定事項外,還另含糊的擴大至「其他事項」,且對此二任務有「調查」、「輔導」、「審議」等權。這已將專審會在不同情況的權責包裹在ㄧ起,成了可將調查、輔導、審議等權總攬ㄧ身的組織。

人本教育基金會則表示,專審會委員之比例考量,應以「能否解決不適任教師問題」爲主,而不應淪爲特定團體卡位之戰。專審會之運作辦法,應以「能否提升教育品質」爲考量,而不該淪爲『教師名額』保障機制,強力呼籲教育部,「別讓專審會成爲淘汰不適任教師之卡關魔王!」

全國家長團體、公民團體以及校長團體呼籲教育部,調降教師團體代表之比例爲3分之1,增加家長、兒少權等專家學者,並使調查具有公正與專業性。

教育部國教署迴應,專審會成立的立法意旨,在於強化教師對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審查,依母法精神,教師代表不少於2分之1,因此以此辦法初步草案內容以教師代表不少於2分之1爲方向。

教育部國教署也指出,該辦法預告期間仍可持續蒐集意見,請家長等團體可透過各種管道或正式函文表達意見。並4月7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預告,開放各界提供意見。

至於本案團體所提意見,教育部國教署表達,予以尊重,後續將持續蒐集教師、校長、家長等相關團體、各縣市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意見,於法規預告結束後研議修正條文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