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碩士研究生招生應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教育部近日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明確碩士研究生招生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積極推進專業學位與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選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複試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教育部統一確定初試、複試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爲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初試時間爲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長爲6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舉行。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結束後半個月內進行。

《規定》強調,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選拔性考試,試題應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能力和專業素質,有一定的區分度,難易程度適當,不得出現政治性的錯誤,避免出現學術界尚有爭議的問題。鼓勵招生單位不斷豐富完善自命題科目的試題題型。鼓勵招生單位優先選用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試卷,或招生單位間聯合命題。

此外,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複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諮詢渠道等,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未提前公佈的複試錄取辦法一律無效。招生單位複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對於複試,《規定》明確應採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並提前公佈,進入複試的考生人數一般不少於各學科專業已公佈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複試。

招生單位發佈需考生確認擬錄取或複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於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招生單位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繫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爲自行放棄”對待。

招生單位在第一志願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招生單位接受所有考生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調劑申請。

《規定》要求,招生單位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要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規定》中更多要點內容一起來看:

招生單位自命題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

招生單位要加強對自命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推進自命題管理各項工作,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對標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自命題工作規範,加強對命題相關人員以及命題、審題、制卷,試題和答案保密保管、運送交接等各工作環節的規範管理和監督,確保試題、答案、試卷絕對安全。加大對自命題題庫建設投入和研究力度。不得委託非碩士研究生招生單位或個人命制自命題科目試題,委託其他招生單位命制的,要簽訂保密協議。對於新增學位授予單位和新增學位授權點,鼓勵選用其他招生單位相同相近學科或本單位其他已開展招生的相近學科專業試題。

複試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

複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招生單位要在複試中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考生的學業知識,也要注重考生的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貫學業表現。

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本單位複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明確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下簡稱考生初試成績要求)、成績使用辦法、工作程序、組織管理、諮詢渠道等,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佈並嚴格執行。未提前公佈的複試錄取辦法一律無效。招生單位複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考生在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

招生單位複試試題管理工作應參照初試自命題有關工作要求進行,原則上應命制多套試題。複試期間要堅持並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複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複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複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複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招生單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爲自行放棄”對待考生

招生單位應根據本單位複試錄取情況,通過本單位官方網站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佈招生計劃餘額信息,爲調劑考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諮詢答覆等服務保障工作。嚴禁招生單位任何工作人員和學生未經單位授權擅自發布調劑信息。

招生單位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複試調劑服務系統”自主設定調劑系統持續時間、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等,並在時間安排上爲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於12小時,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後,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

招生單位發佈需考生確認擬錄取或複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於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招生單位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繫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爲自行放棄”對待。

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不合格將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招生單位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覈工作,對於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覈主要考覈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招生單位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爲思想品德考覈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後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招生單位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同一招生單位內,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招生單位承擔的各類專項計劃均包含在本單位的招生總規模以內,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破格複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3%。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限額。

相關鏈接:教育部關於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