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過權力,更要接下責任(專家解讀)
張衍霞
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對於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於其職責範圍內的問題,消極迴避、推卸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要量紀處分。這既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警示約束,更是激勵鞭策。
案例中這名鎮黨委書記上任後,接手併成功處理前任留下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舊賬”,實現了村級財務管理規範。面對“舊賬”,他既有壓力,也有動力,在黨紀的約束激勵下,放下包袱,主動作爲,就有可能理好“舊賬”。
新官上任,接過權力,更要接下責任。不管“新賬”“舊賬”,都是事關羣衆利益的“民心賬”。面對“舊賬”,首先要“認賬”,不能認爲是前任的事,與己無關,高高掛起、久拖不決。
許多“舊賬”成因複雜、持續時間長,解決難度大,因此有些領導幹部處理起來,難免有畏難情緒。爲官避事平生恥,重任千鈞惟擔當。領導幹部要克服“解決好了是前任政績,解決不好還會給自己惹來麻煩”的錯誤思想,強化擔當意識、責任意識,拿好接力棒,跑好接力賽,接續完成前任未完成的工作,善於在化解“舊賬”中創造新業績,打開新局面。
讓領導幹部放下包袱,擔當作爲,必須充分發揮黨紀的教育約束和激勵保障作用。對於那些勇於擔當、善理“舊賬”、政績突出的領導幹部,要及時給予鼓勵支持;對於迴避矛盾和問題,不敢鬥爭、不願擔當,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嚴格追責問責,絕不姑息。
(作者爲山東省委黨校(山東行政學院)中共黨史教研部副教授,本報記者李蕊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08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