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鑑麥卡錫罷免案
(圖/美聯社)
美國衆議院表決通過罷免共和黨籍議長麥卡錫。成因須歸於共和黨內鬨,讓僅8名的少部分共和黨議員,加上208名民主黨議員投下贊成票,以簡單多數通過罷免案,成爲美國史上首例。另外一提,臺灣目前沒有罷免立法院長的法源。
此案可作爲藍白合作的重要借鏡,尤其是從民衆黨方面的利益出發,成爲如同8位共和黨籍衆議員的關鍵少數,正是其在未來可能的共治政局中不致淪爲陪襯的生存要件,否則即便事先許以再多的位置分配,都將成爲一種隨時可收回的政治施捨。
如按民衆黨的利益最大化想定,哪怕是藍白成功共推正副總統人選,並在形式上組成聯合政府,未來立院三黨不過半的局面纔是維持民衆黨生存利益的關鍵所在。
亦即沒有立院三黨不過半的藍白合,將有害於民衆黨在藍白合成功下架民進黨後的生存利益,民衆黨能在新政府中取得並維持多少的權力資源,與民衆黨是否成功扮演關鍵立院少數的角色呈絕對關係,此爲政治現實。
此也呼應了柯文哲曾說過的「由國會最大黨推薦行政院長,不排除由民進黨團組閣」的政治運作邏輯。
哪怕是藍白合失敗,柯也要憑藉着三黨不過半的權力現實,向執政的綠營政府,索要符合相對應於實力的政治資源,而非像現在一樣,只是可有可無的配角存在。
麥卡錫罷免案提供的預示效果是,即便是兩黨政治生態平衡下的美國衆院,都會發生遭同黨發起罷免拉下議長的案例,何況是不同黨組成的立院聯合多數?
一旦未來三黨不過半,不問總統究爲藍、綠何方,就《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提供的閣揆不信任案簡單多數決法源,極有可能如同美國衆院首例罷免一樣,發生適用的首例。
也由於三黨不過半的多極權力分佈不穩定的特色,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的總統解散立院權的總統特權行使,恐就無法必然發揮立法預期的「恐怖平衡」避免頻繁倒閣的政治效果。
總之,一旦三黨不過半成真,在無望修改憲法成爲真正的內閣體制之下,政黨分合變化勢必引發政局動盪,此是否爲人民之福,實有待時間考驗。
(作者爲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