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具不當使用 中壢副所長踩腳銬傷慣竊遭訴

桃警又爆刑求,青埔派出所副所長遭訴。(蔡依珍攝)

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長2021年1月偵辦竊盜案時,不但在鄭姓男子的手銬腳銬間再銬上腳銬,更涉嫌在拘留室踩踏腳鐐逼供,造成鄭男雙手手腕挫傷,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傷害罪嫌起訴李警。

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上月爆發3警員涉嫌以甩棍、電擊棒刑求17歲少年長達1小時,3警被依傷害罪嫌送辦,派出所所長拔官、分局長自請處分,監察院也立案申請調查「員警濫權」,無獨有偶,中壢警也發生傷嫌糾紛。

大江購物中心的萬寶龍專櫃於2021年1月3日下午3點多發現架上1只3萬3200元的公事包及1萬3900元的盥洗包不翼而飛,店員調閱監視器發現遭竊賊偷走於是報警。

中壢警分局青埔派出所李姓副所長李文雄與陳姓、吳姓警員,2021年1月3日調查竊盜案件,傍晚近5點拘提鄭姓男子,帶回派出所留置室,李以手銬、腳鐐戒具控制鄭男,又在手銬腳鐐間再銬一副腳鐐。

當晚近11點,李姓副所長不滿鄭男並未如實交代案情,竟在拘留室用腳踩踏鄭男的腳鐐,戒具連動牽引手銬收緊,造成鄭男雙手手腕疼痛難耐,受有手腕壓迫挫傷,鄭男事後驗傷在北檢提告。

檢方調閱派出所監視影像,發現李姓副所長確實有踩踏嫌犯腳鐐,且當時在拘留室的其他嫌犯,也證稱李警進入拘留室詢問案情時,聽到鄭男高喊痛,李也頻逼問是否認罪,鄭男診斷證明也載明案發2天后鄭的雙手腕仍有紅腫勒痕,李警應訊也坦承不諱。

檢方偵結將李警依傷害罪嫌提起公訴,並以他身爲公務員卻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刑,依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