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韓國瑜協商突拋國情報告!「棉裡針」高招讓綠營跳腳

立法院長韓國瑜(中)14日主持院內中元普渡並率領同仁們舉香祈福。(姚志平攝)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發函,盼開臨時會處理考試委員、NCC人事同意權等案,院長韓國瑜今(14)日召集黨團協商,因爲朝野毫無交集而草草散會。不過,協商最後,韓國瑜裁示卻把與今天主題毫不相干的「國情報告」扯進來,讓民進黨立院黨幹事長吳思瑤傻眼,直批「我們關心的是國家考試會不會開天窗,國民黨關心的是要總統到立院報告?」

民進黨主張召開臨時會處理人事同意權,並強調這是之前朝野各黨早有的默契。但是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卻不認同,強調釋憲戰等問題早已影響朝野善意,如果民進黨團要開臨時會,可以依照程序連署四分之一提案要求召開。此外,民衆黨總召黃國昌也持反對立場,建議9月2日下會期報到之後就提早上工。藍營認爲民進黨一不連署提案,二也不提出召開臨時會的時間,只是吵人事同意案根本是假議題。

韓國瑜最後裁示,一、各黨團針對臨時會召開有不同意見,請各黨團依法提出提案,立法院再來依照程序處理;其次,上會期於院會有通過國情報告相關決議,但是針對邀請時間仍未明確,也請各黨團溝通後續辦理事宜。當中天外飛來一筆國情報告,讓吳思瑤傻眼,會後還在臉書發文痛批。

韓國瑜的宣告看似「離題」,但扯到國情報告當然有用意。首先,民進黨兵分四路針對國會改革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當然也一如預期憲法法庭裁準多數法條暫時處分。其中,包括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分,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如果賴清德能以釋憲中,或是暫時處分中爲理由而回避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那麼,人事同意權之行使部分,也就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之1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及第2項,也同樣處於暫時處分的狀態。

同樣的道理,如果民進黨團主張可依舊法規定使人事同意權,那麼,國情報告也可以在現行規定上來進行;況且,總統國情報告交付朝野協商也已滿月,藍白聯軍自然可以提案邀請賴清德來立法院國情報告。在民主基金會執行長「卡盧」爭端未解,韓國瑜要提醒的是,民進黨不要想爲所欲爲,更不要搞「綠能、你不能」的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