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玩失蹤”,宣威法官上門執結
“法官,我看到被執行人在家裡,你們快來。”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樂豐法庭的幹警接到當事人打來的電話。
經過簡單詢問後,執行法官立即驅車前往被執行人李某家中。李某系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2023年,李某因急需用錢向朱某借款1.3萬元。到了還款日期,儘管朱某多次催促,但李某仍未還款,朱某無奈將其起訴到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李某分3期償還朱某8600元,朱某主動放棄剩餘4400元債權;如任何一期李某未按期履行,則朱某有權按1.3萬元申請執行。直到最後一期履行期限,李某仍未歸還一分錢,朱某因此申請強制執行。
樂豐法庭立案後,多次向李某致電,李某均未還款。2024年,樂豐法庭幹警曾兩次前往李某家中尋找李某,李某均未在家。
近日,李某回到家中,於是出現了開頭的一幕。執行法官一行到達李某家時,李某正好在家。儘管執行法官再三勸誡李某及時履行還款義務,但李某依舊錶示沒有錢,並以生活困難等爲藉口拖延。最終,法官決定對李某採取拘留措施。
正當李某被帶上警車時,李某家裡的幾人走出來說:“法官,能不能別拘留他,我們再勸勸他,也幫他想想辦法。”
李某隨即表示會想辦法湊錢。“法官,能不能幫我和朱某說說,按照8600元履行。”湊錢過程中,李某希望法官能和朱某溝通。執行法官撥通了朱某的電話,將具體情況告知朱某。經過一番協調,朱某表示,只要李某能當場給付8600元,剩餘的4400元其願意放棄。
一個多小時後,李某湊齊了8600元支付給朱某。至此,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本報記者 甘仕恩 通訊員 丁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