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帳戶給秦庠鈺吸金 男子遭訴銀行法

陳姓男子到案辯稱與秦庠鈺有私交,因此拉人加入聯誼會,也曾到投資說明會等現場幫忙,並提供銀行帳戶供秦的會員匯款,因而被檢察官認定爲共犯。

秦庠鈺10多年前打着互助會之名,在桃園、臺中與雲林等地以23%到220%的年利率招攬會員,短短10個月吸金686萬元,去年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但秦未到案服刑,據傳已潛逃大陸藏匿。

此外,秦庠鈺另涉及在2007年至2011年8月間,以「50萬元爲1單位之借款專案」、「短期借款」、「常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保證買回」等投資方案,吸引2萬多名會員砸錢投資,共吸金高達136億元,二審被判刑11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秦庠鈺還涉及碩天炒股案,刻遭高等法院通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