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政府工程流標率達1成 工程會點出原因助發包

行政院工程會檢視近5年300多件個案後,發現1成流標個案,主因多爲機關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訂定工期以及案量集中。(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來,全臺各地公共工程時常出現流標,行政院工程會檢視近5年300多件個案後,發現9成案件均可順利決標,剩下1成則是流標案件,主因多爲機關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訂定工期以及案量集中,工程會也陸續赴各縣市舉辦說明會,盼地方工程主辦機關於招標前應合理提出招標內容,好讓工程加速發包,順利進行。

工程會指出,過往公共工程個案個案流標均有其個別因素,主因多爲機關應作爲而未作爲所致,包括未按實際價格編列預算、未按實際需要訂定工期及契約書圖規定不合理,另案量集中導致廠商觀望亦爲原因之一。

工程會補充說明,工程主辦機關應訂定合理預算、工期、設計書圖契約及妥適安排推案期程,行政院已協調各中央主管機關採取相關因應,如地方接受中央補助的計劃發現有因物價調整須修正計劃,地方應儘速提出,行政院就修正計劃程序,已規定對於有因物價上漲或被動配合相關法定審議(如都市計劃暨交通影響審議、耐震法令變更等)而修正計劃者,得就個案情形於計劃總經費內先招標,減少物價波動影響程度。

工程會盼藉由雙向討論的過程,蒐集地方所遭遇問題及建議,例如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與市場行情落差;設計單位認爲工程單價符合市場行情但仍流標;補助機關要求年底前完成等。工程會將彙整分析各地方政府反映意見,將回應說明函各地方政府參考;涉及中央修法部分也會納入後續政策、法令及契約範本內容參考。

工程會強調,各工程主辦機關於招標前應合理提出招標內容,若發生流標應務實檢討個案關鍵原因,負起全責對症下藥,確實解決問題,切勿多次測試市場後才進行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