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走向終局:金融泛化野蠻生長,全行業將被關停
醞釀多時後,金交所走向終局的靴子終於落地。
3月25日,記者注意到,湖南、遼寧、西安、重慶四地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先後發佈公告,表示將取消各自轄內金交所的業務資質,今後四地都將不再有金交所,也不再有任何主體具備從事金交所相關業務的資質。同時,公告進一步對 “僞金交所”風險進行了提示,並要求除中央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交易場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場所或企業不得以“登記、備案”等多種名義,直接或間接爲各類發行和銷售非標債務融資產品提供服務和便利。
證券時報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及接近監管的權威人士處瞭解到,上述四省市的動作只是開始,接下來還會有更多地方陸續發佈取消轄內金交所資質的公告。這意味着,野蠻生長、在諸多金融風險事件中頻繁現身的金交所,作爲一類地方交易場所,即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據悉,整體關停某一類別地方交易場所的情況,在國內尚屬首次,帶來的影響亦將深遠。
對於那些打着金交所旗號、活躍在各類融資活動中的“僞金交所”來說,金交所的徹底退場猶如釜底抽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由此可以預測,那些長期實質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僞金交所”,將面對更加嚴厲的打擊與清理,甚至今後存在被刑事追責的可能。
此前,金交所同監管部門反覆博弈,滋生很多問題和風險。經過持續幾年的專項整治,金交所逐漸式微,不僅機構數量大幅下降,違規業務日漸萎縮,風險存量也已大幅壓降。這次,各地出清金交所,可說是根絕此種頑疾的治本之策。
金交所——這個曾自詡具有“全能牌照”、無所不能,在灰色融資領域長袖善舞者,終黯然退場。
對依附其上的人而言,無異於一聲驚雷。
公告背後
湖南、遼寧、西安、重慶四省市現有的金交所(全稱“金融資產交易所”或“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等)分別是:湖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遼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西安百金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稱“西安百金金交中心”)、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記者查看四地發佈的公告,主要內容基本一致。四地取消轄內現有金交所的金融資產交易業務資質後,今後都不再有任何金交所。同時公告再次提示“僞金交所”存在的風險隱患,並針對地方交易場所經營活動做出了規定和說明。
根據記者從多位業內人士及接近監管的權威人士處瞭解到的情況看,此次上述四省市步調一致地宣佈取消轄內金交所資質的行爲並非偶然,而是接下來所有金交所陸續關停的開始。之所以是上述四省市邁出金交所關停的第一步,也是因爲這四家金交所前期風險控制比較嚴格,已無存量風險。
換句話說,金交所作爲一類地方交易場所,將全部被有序關停退出。今後我國將不再有任何主體可以具備此前金交所的相關資質,不能從事相關業務。過去多年市場熟知的“金交所”,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關於是否關停全部金交所的決定似乎在監管內部已醞釀多時。一位曾在某金交所擔任高管的人士告訴記者,早在2022年底,有關部門就召集一些地方政府和金交所,就金交所清退的可能性調研收集意見。最近終於塵埃落定,決定將現存金交所全部有序清退關停,而且明確今後各地不再設立。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上述四省市發公告之前,全國有近30家金交所。而部分地方關停金交所的動作,早在今日公告發布之前就已展開。根據工商信息查詢,吉林東北亞創新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於2023年9月已更名退出,南寧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於2023年11月已更名退出,兩者都不再具備金交所資質。而上述西安百金金交中心,則於2023年12月22日就已完成註銷。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記者多方瞭解到的情況來看,由於各地方及各金交所情況各有不同,各地關停金交所的節奏也並不一致。此次全部關停金交所,並非是一夜之間所有金交所不復存在了,而是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漸次有序退出,這也是監管層的要求。
過去一些金交所多年來累積下了少量存量風險業務,至今還未完全解決。據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向記者透露,這類仍有存量業務未完全化解的金交所,當地政府已經做好安排,要求其做好同投資人和融資方之間的溝通,在法律框架下協商解決,穩妥有序化解存量。即便是已經或即將被取消資質的金交所,只要仍有存量業務未化解,就不能簡單註銷,仍要以民事主體身份繼續處理各項事宜。
總之,對於此次關停金交所,監管層及各地政府在幕後已籌備多時,考量了各方面的訴求和利益,力求“穩妥”。因此,投資人們倒也不必過分擔心。
針對“僞金交所”,四地在公告中也都表示存在着較大的金融風險隱患,並強調各市場主體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和名義,直接或間接爲各類發行和銷售非標債務融資產品提供服務和便利。
2021年9月,證券時報獨家調查揭露了打着金交所旗號,爲各類面向公衆的違規理財產品提供融資通道的“僞金交所”的存在,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監管層針對“僞金交所”亂象指揮各地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持續至今,取得明顯效果。
據記者瞭解,專項整治活動以來,各地對百餘家認定爲“僞金交所”的公司進行了整治清理,很多公司或被註銷或更名。目前,地方省市縣三級已經明確了涉“僞金交所”主體的相關範圍,杜絕地方政府部門再以各種形式爲相關公司批文增信,加強源頭監管,將對“僞金交所”及各種變種的清查常態化,有效遏制了“僞金交所”進行的非法金融活動。
今後,隨着金交所不復存在,依附其上的“僞金交所”更成了無源之水,此前“硬蹭來”的所謂政府背書效應也將一併褪去。社會公衆和廣大投資人也要對通過這類公司發行的非法理財產品警惕嚴防。
價值何在
2010年5月,我國第一家金交所(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成立。其後,各地設立了一批金交所。期間大起大落,直至今日迎來全部關停的終局。
何以至此?一言以蔽之:金交所出現以來,在產生巨大危害的同時,卻極少創造有益價值。
一切都要從金交所的定位(金融資產交易平臺)和屬性(早期金交所發起方多爲國企,須經省級政府批准方可設立)說起。
金融資產交易平臺的定位,加上地方政府的隱性信用背書,讓金交所成了各方都想擁有、利用的優質稀缺資源。很多金融市場落後、金融資源欠缺的省份大開綠燈,批准設立了多家金交所,如貴州一省最多時就有六七家金交所。之後,民營資本包括P2P公司等也將手伸了過來,設立或控制了多家金交所,如明天系曾控制天安金交中心,雪松系曾控制大連金交所。巔峰時國內金交所數量一度接近80家。
如今回看,金交所的興起和衰落與中國資管行業的發展緊密相關。尤其隨着當年私募理財、P2P的興起,需要擴展業務範圍賺錢的金交所和需要官方平臺爲產品背書的理財公司、P2P走到了一起。很快,金交所就成爲非標理財市場上重要的交易平臺和融資通道。期間不少金交所甚至自己下場發行理財產品,幫助背後的股東自融。之後,地產公司、三方財富管理公司、地方城投等非標市場上主要的幾類融資主體,也把金交所作爲融資增信手段,面向公衆發行成百上千億的非法理財產品。
隨着通過金交所增信的各類理財產品越來越多,融資方、銷售端和投資人等對這些產品有了統一的稱呼——金交所產品。通常,金交所產品投資門檻在數十萬到數百萬間,年化固定收益畸高(大概7%—12%間),許多涉嫌自融,且理財銷售向投資人推介時會額外強調金交所隱含的政府信用背書。在當時很多銷售的嘴裡和投資人的眼裡,金交所產品甚至成了能穩賺不賠的“信仰”。
直到“大廈”崩塌。
過往多年,不少爆雷的地產公司、大型企業集團、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等各類融資主體通過金交所“增信”的產品規模巨大。冒充、模仿金交所的那些“僞金交所”參與的非法融資產品規模更甚。相關公司爆雷後,嚴重侵害了社會公衆的利益,極大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危害與風險,有些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處置,惡劣影響難以平息。
“貓鼠遊戲”
在早期部分風險事件出現後,監管部門就已關注到金交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並開始介入。
2020年是重要的轉折點,當年及之後,有關部門督促各地連續開展了金交所專項整治、產權交易場所違規金融活動整治、“僞金交所”專項整治等一系列整治活動,不斷壓縮金交所數量,嚴禁金交所面向個人銷售產品、跨區域展業等行爲,嚴控金交所的增量風險,存量風險顯著收斂。
但從發展過程看,某些金交所及背後的控制人同監管整治之間的“貓鼠遊戲”始終不斷。甚至在不少時候,由於許多客觀條件的制約,在這場“遊戲”中監管雖不停追打,卻防不勝防。
最明顯的例證就是“僞金交所”的出現及後來的一系列變種。
2020年監管部門對金交所開展了一輪專項整治,有效遏制了當時金交所爲各類違規理財產品提供融資通道業務的勢頭。
但按下葫蘆浮起瓢,眼看金交所業務受限,或脫胎於金交所的團隊,或常年從事金交所業務的市場中介,敏銳地抓住了以中西部省份經濟較落後的區縣爲主的政府招商引資需求及監管空白,註冊成立了許多名字包含“金融資產”、“登記備案”等關鍵詞的公司,甚至還拿到了地方政府部門(多以區縣金融辦爲主)允許開展類金融業務的批文,它們便繼續打着金交所的旗號,爲有龐大需求的非標理財市場提供融資通道。
通過這些公司備案的理財產品,在銷售端仍被稱爲“金交所產品”,藉此來冒充所謂的政府信用背書。而此時雖然監管部門已嚴禁金交所再從事相關業務,但經過長期的培養,金交所形成的強大慣性仍被市場各方信任、依賴。簡單說就是,投資人依然買單,並不會真正關注所買的產品是在哪裡備的案。
2021年9月,證券時報記者獨家調查揭露了登記備案公司的存在,並將它們稱爲“僞金交所”(詳見證券時報此前報道《起底“僞金交所”》)。報道刊發後引起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很快,有關部門就在全國範圍內開啓了針對“僞金交所”的專項整治行動。
可以說,監管部門針對“僞金交所”的專項整治是成功的。報道中列出的70餘家公司在短時間內相繼被清整,各地也嚴控與“僞金交所”特徵相仿的公司設立。
在更早前“僞金交所”還未被正式曝光時,證券時報記者採訪的一位“僞金交所”負責人就預言,即使監管將現有的“僞金交所”一網打盡,只要市場需求一直存在,就會有其他形式的融資通道涌現出來。
果不其然,在“僞金交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同時,新一批掛有“產登信息”或“產權交易”的公司開始不斷註冊,成了“僞金交所”的新變種,繼續給包括三方財富公司、地方城投在內的各融資主體做產品備案。因爲有關部門嚴令各地不得爲“僞金交所”出具批文,這些公司再也拿不到、也不再尋求此前地方政府部門的授權批文,矇頭繼續幹着見不得光的地下通道生意(詳見證券時報此前報道《“僞金交所”現新變種》)。
證券時報的相關報道在2023年7月刊發後,監管部門針對出現的“僞金交所”新變種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又展開了新一輪的專項整治行動。據記者瞭解,截至目前有近50家公司已被清理,其中不少公司剛剛完成註冊還未實際開展業務,提前遏制了新一批“僞金交所”大面積擴散的風險。
至此,監管部門在過去兩年連續出拳,堅決清理。可以說,專項整治行動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不難預料的是,只要市場投融資兩端的“需求”仍大量存在,“貓鼠遊戲”可能仍難結束。
如今整體關停金交所的雷霆手段,不僅是對金交所亂象的徹底終結,也是對當前仍在從事類似通道業務的各種“僞金交所”及其新變種,甚至其他違規地方交易場所發出的最強烈監管信號。
定位困局
記者近期在與多位金交所相關人士交流時發現,儘管金交所在過去存續的時間裡作爲各種違規理財工具,在非法融資活動中“爲虎作倀”,且通過變換各種形式不斷試圖規避監管,仍有許多業內人士抱有一個疑問:對金交所的處置,就只能是一關了之嗎?
這個問題確實值得探討。縱觀過往諸多引發嚴重社會風險的金融亂象,如P2P、現金貸、幣圈ICO等等,監管部門最終都採取了被外界稱爲“一刀切”的措施。此次關停金交所,是否又是監管在慣性思維中採取的極端措施呢?
記者通過梳理現有金交所的經營狀況,回溯金交所最初的功能定位,得出的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衆所周知,不少金交所都自稱,其設立是基於2009年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爲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專門設立的交易場所。但外界並不清楚的是,實際運行中,金交所必須還要取得財政部門專門授予的相關資質,纔可開展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熟悉這一情況的某地方監管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金交所中只有極個別拿到了這一資質,絕大多數的金交所都無資質可開展這類業務。不少地方將這一資質授予了當地的產交所,而非金交所。
換句話說,大多數金交所從成立至今,都從未開展過最初定位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
在此情況下,不良資產交易成了金交所爲數不多可合規開展的業務。但實際運營情況是,大多開展不良資產業務的金交所普遍經營慘淡,規模很小,帶不來多少收入,更無法支撐金交所的日常運行。而且,不良資產的轉讓交易並非需要強制入場的業務,金交所在這塊業務上也不具有專屬性,產交所可以做,司法拍賣可以做,阿里等互聯網公司更是做得風生水起。相比之下,金交所在業務來源方面也是這幾類平臺中最弱的。
證券時報記者通過對20餘家現存金交所官網信息的梳理,發現有將近一半的金交所官網或打不開,或信息更新停滯(如青島國富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動態更新停留在2021年1月),且都未公開展示不良資產業務的相關信息。另外十餘家在官網展示了不良資產業務信息的金交所,有的如大連金融資產交易所,包括不良資產業務在內的債權資產信息發佈日期停留在2022年6月,且當年一共僅2筆。黑龍江省金融資產交易中心2023年一共發佈了6條不良資產業務公告;山西省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同年發佈4條信息。即使不良業務開展相對較活躍的幾家金交所,以2023年發佈信息數看,也只有數十筆至百餘筆。
一位在某金交所任職多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僅做合規業務,恐怕連人員的工資都發不出來。不少金交所在關停決定之前,就已名存實亡。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無權開展,不良資產業務聊勝於無,金交所能做的只剩下“毫無技術含量,但卻來錢很快的”摘掛牌業務了。無論是爲了擴大收入維持平臺運營,還是背後實控人從一開始就將金交所視爲融資通道,從摘掛牌業務開始,金交所不斷擴展業務邊界和產品類型,變成了助推各種金融風險不斷膨脹的重要一環。
同時,如上所述,金交所現有可開展的合規業務,產交所都可開展。且國內目前現有的產交所數量更多,除各省級產交所外,許多地市乃至一縣都有自己的產交所。關停金交所並不會導致相關業務無處開展的情況出現。
可以說,監管部門此次對金交所的“一刀切”,甚至可以來得更早些。
警醒:嚴監管 堵源頭
證券時報記者在此前的調查和報道中,也多次發現部分產交所在從事類金交所的融資通道業務(詳見證券時報此前報道《產交所“灰幕”調查》)。監管部門也組織各地開展了產交所違規金融活動專項整治行動。據記者瞭解,目前市場上已無多少產交所明目張膽從事這類業務。
在此次四地發佈的公告中,也都再次明確規定,除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交易場所外,其他各類地方交易場所經營活動不得金融化、證券化、期貨化,不得爲非標融資活動提供登記、備案、銷售、掛牌、結算等相關服務。同時,四地也禁止域外各類交易場所或“僞金交所”在轄內從事相關業務。
這無疑是監管部門藉此次關停金交所,向產交所等地方交易場所發出的強烈信號和警醒:牢記金交所前車之鑑,嚴守合規經營底線,以免重蹈覆轍。
記者在此前的報道中也分析過,金交所亂象得以存在的一個主因是監管的缺失。負有屬地責任、處在監管一線的地方政府,在人員配置、專業素養、執法權等諸多方面都存在明顯短板,難以對金交所進行有效監管。
在各種因素綜合作用下,使得實際上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各種公司和團隊違法成本極低。上述曾任金交所高管的人士就稱,這些年與金交所、“僞金交所”相關的爆雷事件那麼多,極少有人因此被抓了,連罰款都很少,相當於變相助長了他們長期大肆從事這一業務的歪風邪氣。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對“僞金交所”這類非法金融機構,僅靠一般行政手段,很難形成震懾作用。必須要依法刑事打擊其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提高違法成本。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金交所、“僞金交所”等亂象在那些風險事件中只是其中的一環,所扮演的角色都是“幫兇”和工具。維護金融市場秩序,防範非法集資風險,最重要的是對源頭(融資方)以及長期活躍在各類融資活動中的財富管理公司的監管。把這些非法卻又旺盛的需求遏制住了,爲它們提供各種服務的中介自然也就失去滋生蔓延的土壤。
普通投資人,在經歷了這麼多的風險事件後,也應該從中汲取到足夠的教訓:警惕各種打着“政府增信”幌子的非法理財產品,破除對各種“大而不倒”、國企城投的“迷信”與“信仰”,不要只顧貪圖高收益,卻丟了本金。
請牢記那句常識: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