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往事:美國的憲法,在酒精面前一敗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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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伴隨了人類上萬年,有的人可以在酒精的促進下微醺,表現自己最真誠可愛的一面,也從來不缺藉着酒勁壞事做盡和貪杯誤事之徒。有人會想,要是讓酒精消失,就能一勞永逸地解決很多問題了。實際上,宴飲與禁酒,往往是相伴而生,我們今天來看一段美國曆史上的禁酒往事。
美國於1920年所頒佈的《憲法第十八條修正案》,是美國曆史上存在時間最短的一條憲法修正案。到1933年就徹底廢止了。其主要內容是從聯邦政府的角度,在全美範圍內推行“禁酒令”。
早期殖民地的飲食習慣深受歐洲母國的影響,也繼承了中世紀底層農民習慣性將啤酒當作日常飲用水的習俗。殖民農戶所種植的水果,也多成爲釀酒的原料。朗姆酒、袋酒、白蘭地、啤酒、蘋果酒、葡萄牙紅葡萄酒等,都是常見的飲品。在各種節慶儀式、婚喪葬娶等場合,必有狂飲相伴隨。
在殖民地時期,飲酒也是一種集體的社會性活動。在城鄉之間,隨處都有供人逗留休閒的酒館。1766年紐約城有酒館282家,1773年增至396家。馬里蘭的喬治王子縣18世紀60年代初期有酒館21家,大約每90戶1家。《窮理查德曆書》中有句諺語說。“酗酒是最大的邪惡,它使有的人變成傻瓜,有的人變成魔鬼,有的人變成野獸。”
殖民地管理者與教會組織開始對飲酒所帶來的問題深惡痛絕,一些地區出臺了對酒精限制的規章制度,其中最嚴苛的就是康涅狄格州,規定:任何人一次在酒館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個小時,飲酒不得超過半品脫,違背者要接受懲罰,這是禁酒運動的雛形。
在那時候,大規模限制飲酒活動也是非常不現實的。當時的酒館,承載了許多社會政治功能。在獨立戰爭期間,酒館一度成爲重要的情報樞紐與參謀中心,情報人員會選擇在酒館中交流情報,交換敵情。中高層的軍官,也會在酒館中商討制敵之策。
除此之外,在報刊出版行業興起之前,酒館還承擔了信息媒介的功能,從同一個社區、聚集點中發生了什麼事情到對外交往軍國大事,酒館中,都有專門的信息分享人員,居民前往酒館中飲酒並與人交談,是獲取外部信息最爲便利的方式了,牧師佈道甚至是私人醫生問診,也不乏一些人會選擇將酒館作爲自己的主陣地。在進行地方選舉的時候,被選舉人,通常會選擇在酒館中發表演講或者與競爭者舉行辯論,吸引選民投票。
當時的人們還有一個錯誤的認知:飲酒可以讓自己精神振奮,並且血液通暢。在這種錯誤認知的影響下,盲目追求工作效率與自身健康而進行的酗酒活動層出不窮。
後來,一位叫本傑明.拉什的醫生撰寫了一本小冊子《烈酒對人體及社會幸福之影響》,醫學與科學的角度,剖析了酒精對人體所造成的危害,否定了飲酒可使人精神振奮且血液通暢的錯誤認知,從科學的角度發力,將酒精類飲品給拉下神壇。
隨着工業化與城市化的突飛猛進,飲酒的人,開始變得比之前更多,先前生活在邊境或者移民過來的族羣,到了城市中,依舊將過去聚集飲酒的習俗給保留下來,久而久之,酒館中,成爲了男性文化圈的聚集地。
酗酒所帶來的社會問題也進一步凸顯,例如很多男人爲人父後習慣將兒童也帶入酒館,美名其曰培養男子漢氣質,卻給孩子們從小埋下酗酒的種子,讓孩子們沉浸在粗鄙的成人俚語笑話中,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身心健康狀況可想而知,很多孩子的母親對這種風氣非常不滿意。
而進步主義時代,伴隨着女性的覺醒,女權組織者開始關注酗酒帶來的家庭問題,成爲禁酒運動中的主力軍。女權運動的先驅蘇珊.安東尼與羅伯特斯坦頓,都曾經極力呼籲禁酒,並且推動禁酒運動不斷擴大。
在社會上禁酒力量的推動之下,禁酒運動也愈演愈烈,無論是宗教團體還是從社會組織,追求平等與高效率的都市人羣,自發的站在了主張禁酒的一邊。面對工業化使得酒館數量增多,酒精生產激增,酗酒人數增多的現狀,一些教會團體從迴歸傳統道德與基礎教義的原則上,對酗酒羣體進行了嚴厲的批判,聲稱:聖靈不會拯救酒鬼。
世俗層面的禁酒組織也不甘落後,在1899年出臺70頁的社會報告,將飲酒與貧困、社會救濟、虐待兒童放在一起討論,認爲一旦禁酒全面施展開來,可以解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進步主義者深信,兒童從小接觸的環境,對他們的行爲塑造有着極大的作用,面對越來越多的兒童飲酒問題或者是童工在藏污納垢的酒館中工作,進步主義者越發不滿。
在工廠的機器操作中,由於酗酒引發的操作失誤,帶來的安全以及效率等問題,也引發資本家們的不滿。一些大型壟斷企業也開始給員工設置嚴格的飲酒限制,更有甚者,發現有員工飲酒,立即開除,著名的美孚與洛克菲勒公司,就出臺了諸如此類的規定。
禁酒的呼聲越來越高,但是反對的聲音,也此起彼伏,就像禁酒運動一樣,反對禁酒的人,也逐漸形成組織嚴密的羣體。在反對禁酒的人羣中,移民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
德國以及東南歐的移民,他們帶動啤酒文化、啤酒釀造、儲存與運輸等技術的進步,啤酒成了酒館文化中的主要飲品,啤酒文化也成爲了酒館中的主要活動。。那些歐洲移民立刻將自己的母國文化與美國獨特的酒館文化傳統聯繫起來,成爲酒館中的常客,這是一道特色風景線。
除了外來移民之外,一些農村與邊疆來的移民,尤其是非福音派新教徒,他們中間的更多人堅持保守主義,認爲禁酒運動限制了他們過去的生活方式,他們應該用強有力的方式來捍衛自己的傳統觀念。
到了20世紀初期,時局的變化,又一次推動了禁酒運動的興起。這一時期,平民黨派團體猶如雨後春筍一般興起,對改善整體待遇,建立福利社會有着呼籲,平民黨派的選民較少參與投票,他們並不會像過去一樣堅定地支持民主黨或者是共和黨的一方,而是致力於發出自己的聲音,在政治舞臺上擁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這種社會風潮之下,給了禁酒運動重新興起且愈演愈烈的機會。一戰的爆發也是禁酒的重要推動因素。不只是在美國,一戰促進了世界範圍內的禁酒運動。因爲各個國家需要籌備糧食供應前線作戰, “節約糧食,支援前線”成爲了交戰各國這一時期的口號,一戰中,在美國還未參戰之時,各國興起的禁酒運動就已經反作用於美國,美國參戰以後,禁酒運動的人羣與規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歷史學家查爾斯.默茨認爲戰爭使華盛頓權力集中,戰爭使得人們更加珍惜糧食,戰爭使得人們認爲一切德國的東西,都是非法的。德裔移民的飲酒文化,被看作陳規陋習加以抵制,剷除酒館,醜化德裔,成爲爲戰爭的需要。而德裔羣體由於在戰時受到排斥,自然也無法像之前一樣組織人羣,遊說政府進行反禁酒運動。
1920年,聯邦政府頒佈《第十八條修正案》,試圖從法律層面來構建一個與酒精絕緣的世界。但是,禁酒令的頒佈,真的杜絕了酒精,解決了這些社會問題嗎?答案是否定的,甚至適得其反。
聯邦政府爲了保障禁酒令的推行,成立了專門的禁酒局,培養了專門的禁酒特工ASL。禁酒局的出現,有權扣押運輸車輛、飛機等物,對酒類走私者處以監禁。禁酒局對酒商與酒業集團的打擊是有一定的效果的,對於飲酒的個人,如何加以干涉他們的行爲,卻成爲了一大難題。
《第十八條修正案》頒佈後,民衆沒有再身體力行地支持禁酒,大家雖然希望政府出臺嚴格的法規,但卻不是特別希望用近乎變態嚴苛的方式去執行禁酒令。同時聯邦與州兩級政府都沒有財政上有力地支持禁酒運動,禁酒局從未得到過充足的經費。這導致在執行相關禁酒法令的時候,一系列社會矛盾與問題層出不窮。
禁酒從事人員往往素質偏差,且存在濃厚的種族主義色彩,臭名昭著的3k黨也不乏在禁酒局中渾水摸魚者。他們習慣於對白人網開一面,對少數族裔則非常嚴苛。激發了少數族裔對禁酒從事人員的不滿。而且禁酒令的條文標準過於嚴苛,難以讓人信服。而對於條例模棱兩可的解釋與選擇性執法的行爲,越發引起人們的不滿,越來越多的自由主義者將飲酒看成是個人自由的選擇,不應該從法律乃至強制手段上進行干預。
而貪腐成性的執法者往往與私酒販子勾結,地下制酒廠與有組織的犯罪行爲開始出現。很多地下酒廠的蒸餾操作非常不正規,容易在居民區引發爆炸事故,安全隱患成爲了重大問題。許多家庭婦女爲了增加收入來源,在家中釀私酒,接待顧客,這種小作坊的地下私酒,根本就沒有辦法管理。
許多原本不飲酒的青年人,將飲酒看作是叛逆、反抗傳統以及追求自由的行爲之一,紛紛投入地下酒館的懷抱,這一時期,地下酒館與調和的雞尾酒飲料獲得了空前的發展。
地下酒館本來就處於監管盲區,漸漸地成爲了滋生犯罪分子的溫牀,幫派火拼與謀殺案件層出不窮,最臭名昭著的要屬Hosty——tosty俱樂部槍殺案件,25名目擊證人,卻沒有人願意出來作證,甚至目擊證人,也由於種種原因被謀殺,禁酒令下的地下文化已經走向了歧途。
與走私酒集團有組織性的犯罪相比,酗酒後的臨時起意犯罪,簡直是小巫見大巫。臭名昭著的卡彭集團,就是在此時興起,壟斷了整個芝加哥的地下犯罪市場,甚至還將黑手伸到其他的行業。給社會治安與治理帶來了嚴重的隱患。
這些有組織的黑幫犯罪集團越發喪心病狂,開始囤積殺傷性武器,爲了搶地盤,壟斷貿易。火拼傷及路人,引發大家對治安的極度不滿意。甚至有一枚空投炸彈襲擊了伊利諾伊州威廉森林的蒸餾廠,這是美國境內第一次遭受空襲。
禁酒令侵犯個人權利,大家不願意遵守,加上執法人員在操作的過程中,往往包庇犯罪人員,使得人們對法律失去信任,司法公信力下降。許多遵紀守法的公民在禁酒令頒佈以後走上了違法的道路,尤其是一些之前從事酒商貿易的人。在諸如此類負面因素的影響下,人們開始反思《第十八條修正案》的合理性。
到了20年代中後期,傳統的州權,小政府、弱總統的格局開始迴歸。禁酒令摧毀了聯邦與各州地方之間的平衡。受到新文化衝擊,婦女對酒精的態度,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女性主義的進一步崛起,使她們追求與男性一樣的平等,與傳統的維多利亞時代的女性道德觀劃清界限,女性也開始出入酒館,摩登女郎在酒館中的表演成爲一種新的潮流與時尚。
由此可見,之前力主禁酒的人羣,很多已經站在了禁酒令的對立面,這樣勢力的此消彼長,禁酒令徹底廢除,也只是個時間問題。1933年,在羅斯福總統的主導下,終於廢除《第十八條修正案》,有出於恢復酒精行業,帶來更多稅收以重振大蕭條時期萎靡的經濟的考量,也有着打擊犯罪整頓社會風氣的考量,既然管不住,還不如放開。
“禁酒令”就此隱入了塵埃,這道禁令留給人們的,除了引發關於公權力管理與個體自由的邊界的討論之外,還有很多有趣的東西。雞尾酒大規模流行,正是在禁酒令時期,爲了保證杯中的飲品的酒精度數低於法定的標準,而在烈酒中加入各類果汁或者飲料進行調和。經過大衆味蕾認可的配方,往往得以保存。
經久不衰的經典款式就是這麼流傳下來的,我們今天能喝到的諸如“長島冰茶”“血腥瑪麗”等經典雞尾酒,都能夠追根溯源到禁酒令的時代。而清吧中的旋轉暗門與地道,在今天,是一種點綴與裝飾,而在那個年代,則是無酒精世界通往地下觥籌交錯之所的天梯。
慾望與上癮,也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生存機制,過度壓制,動用權力與暴力的手段,只會適得其反。直面自己的慾望,合理疏導,適當享受放縱,又有何不可呢?無數天才靈光乍現的創意,正是迸發於清醒與宿醉之間,慾望與上癮,何嘗不是百萬年進化中,刻在基因裡的一把雙刃劍,決定善與惡的,只能是執劍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