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事件 國軍豈能置身事外
(圖/海巡署提供)
面對金門海域執法產生意外傷亡,大陸祭出各項施壓作爲,國防部長邱國正明確表達不希望衝突升高,國軍將不主動介入處理爭議。基本上,社會大衆應當肯定國軍高層以如此嚴正冷靜態度面對當前情勢,但基於下列數點要素衡情論理,國軍恐怕很難完全置身事外。
首先,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第一款:「大陸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第二款:「前項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由國防部公告之。」
發生執法意外的金門禁止水域與限制水域,正是依據國防部於民國93年(93)猛獅字第0930001493號公告。所以當初劃設此等水域,並非單純考量海域執法與漁民經濟需求,更涉及軍事作戰考量,所以國軍自應審慎掌握事件後續發展。
第二,若回顧2013年發生的廣大興28號事件,當時政府曾動員海空軍兵力與海巡單位,針對爭議海域實施聯合軍事演習對菲律賓施壓。誠然目前北京應對此事發展尚未動員解放軍正規兵力表態,但從當年我方曾運用軍事武力做爲支持國家對外交涉後盾,國軍顯然要保持戒備,避免事態惡化後應對失序。
第三,目前國防部所劃設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區域,是否已完全不符現實,有無必要檢討,確實值得國防部重視。特別是就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來說,民國81年國防部公告劃設限制區域,其實已超過臺北飛航情報區邊界,並涵蓋上海飛航情報區內M503、W121、W122及W123等航路,在日前針對北京全面正常啓用前述各航路所生爭議中,顯然各方都沒注意到此項公告早已不符現實。
最後,北京已明確定調,絕不接受我方所劃設禁止與限制海域,對岸執法艦艇亦已進入前述水域活動。相對於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劃設禁止與限制海域,面對共軍機艦活動範圍日益接近臺灣本島,國防部宣示絕不讓共軍機艦進入24浬範圍,儘管從未明確說出起算點爲領海基線或臺灣本島海岸線,但其所依據的法理基礎,恐怕在叫陣論戰上難以站得住腳。
面對兩岸情勢惡化,共軍機艦是否將執意進入我方所宣示24浬範圍內海空域,屆時將如何因應,顯然國軍必須從對岸宣示不承認我方所劃設限制與禁制水域獲得警示,開始思考如何面對挑戰,避免擦槍走火挑起戰端。
國軍不主動介入金門海域執法意外事件,雖然應予肯定,但絕不能袖手旁觀,積極關注前瞻思考未來情勢,纔是正確的應對方案。(作者爲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