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團令爽到民進黨 害到臺灣

(圖/本報系資料照)

蔡政府以看守政府之姿,宣佈暫緩國內旅行團於今年6月後出團大陸,還擺明了就是反制對岸「不友善措施」,此事一出,在政壇掀起一番動盪。

看守政府此舉傷害合法業者經營權益,卻無法傷及大陸利益的舉動,本已顯得愚蠢與意氣用事。之後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爆料禁團令未有法源依據後,竟馬上搬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以國家利益當擋箭牌,暗指旅遊業者傷害國家利益。

新科綠委沈伯洋也出來陰陽怪氣,要在野黨團結配合執政黨,通過執政黨欲立的反中法律。一搭一唱,實讓人感到這個政府都要下臺了還「務虛不務實」。

觀光署現在振振有辭,宣稱旅遊業者出團大陸損害了國家利益,那麼傷害國家利益的事情難道不是「一天都不該幹」嗎?怎麼蔡政府還允許出團3個月,直到5月底都還可以出團,賣國的事情連一次都不應該搞,不是嗎?

更嚴重的是,「國家利益」這樣重的帽子,豈能單方面由行政單位逕行認定?難道連一次公聽會或座談會都無須開,政府說了直接算數?那這還配得上稱爲一個完全的民主國家嗎?

禁團令對大陸觀光業產值的影響金額,對比大陸的巨大量體,根本微乎其微。禁團令真正傷害的是國內業者的利益,蔡政府莫非是把觀光業者都當成「共產黨在臺附隨組織」,認爲傷害他們的利益就是傷害中共利益?

除蔡政府發表站不住腳的國家利益論之外,長期以中共認知戰專家自稱的民進黨新科不分區立委沈伯洋,也發表了一套怪論。

沈伯洋強調,由於中共對臺一直搞法律戰,「臺灣想要反制,還要尋找法源基礎,嘗試解釋舊的法律來應對新的M503狀況,捉襟見肘。」、「現在是應該要有一個通盤的應對中國法律戰方式,在符合憲法以其他法理原則之下,訂定通盤性的法律戰對策,並藉由立法方式堅實法源基礎。」同時更要藍白立委配合,一起打擊中共對各縣市的統戰,以及管控TikTok在臺作爲。

奇怪?觀光署都說禁團令依據是《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早有法源依據了,沈伯洋還在說什麼「捉襟見肘」,是在打臉蔡政府嗎?

再者,照沈伯洋這種無限上綱的邏輯,大陸對臺發動的戰爭,豈只是法律戰一項?爲了打擊我國,大陸四處搞金錢外交,還大肆擴張軍備,我國是不是也要「對等反制拚下去」?有這個實力與資源嗎?

兩岸之間當然有對抗的一面,但解決之道絕對不是禁團令這樣粗暴,傷己不傷人的作爲。如此粗暴傷害國人利益,只是讓國際社會驚覺我國還不是完全的民主國家而已,對臺灣有害無益,爽到民進黨,害到臺灣。(作者爲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