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加入詐團賣驗證碼獲利37萬 涉加重詐欺取財遭起訴
任職於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警員邱嘉羣,去年加入詐騙集團,透過提供大量簡訊驗證碼,不法獲利37萬餘元。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刑法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
檢方指出,2023年6月起,邱嘉羣加入詐騙集團,負責在網站儲值申設虛擬門號後,提供大量簡訊驗證碼給詐團,用以註冊LINE、IG、Telegram及WeChat等通訊軟體帳號,每收取1次驗證碼報酬爲8泰達幣,不法獲利37萬8300元。
檢方指出,本案詐欺集團成員透過臉書、IG或交友軟體,張貼假投資、假交友、假賭及假貸款廣告訊息,誘使他人瀏覽後與詐團聯繫,詐團成員再使用邱提供的帳號向被害人佯稱,操作虛擬貨幣平臺保證獲利,可協助安排專員取款買幣。
檢方統計,本案詐團行騙至少131名被害人,損失金額約4億7500萬餘元。今年2月7日,一名被害人與詐團李姓車手相約面交現金798萬餘元,但李形跡可疑遭警方攔查,警方當場扣得獻金、手機及虛擬通貨交易客戶聲明書等物,全案曝光。檢方偵辦,今依涉犯加重詐欺取財、洗錢及參與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邱嘉羣,沒收犯罪所得。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