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逮3車手約出收款頭 他車陣中「逆向狂奔200米」遭壓制

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北市大安分局日前破獲一詐騙車手集團警方表示從上月底到6月1日陸續逮捕詐騙集團共4名成員,警方從逮捕單一車手,逐層抽絲剝繭溯源追查收款、集團幹部總計查扣80萬元現金及存摺、提款卡贓證物,警方1日約出詐騙集團上層馮姓收水 (收款)幹部,結果馮嫌冒生命危險、在萬華區西園路車陣逆向奔跑200公尺,所幸警員奮力追趕當場逮捕。

▲大安警方1日在萬華區順利逮捕詐騙集團收款馮姓幹部。(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大安警方表示:日前接獲165反詐騙專線情資轄內民衆電話詐騙,警方調閱人帳戶並鎖定監控,1日下午發現有車手在新北板橋區某ATM提款,立刻調派線上警力前往抓人逮捕陳姓車手(63歲),同時查扣身上剛提領贓款約15萬元。

▲大安警方1日在萬華區順利逮捕詐騙集團收款馮姓幹部,並起獲約50萬元贓款。(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方搜出陳嫌手機後,解析其手機發現其他車手聯絡方式利用車手聯絡的王八機約出另外兩名車手並將其逮捕,並起獲被害人遭詐贓款約9萬元,最後循線找上該集團負責收款的上手馮姓男子(33歲)。

大安警方1日下午與馮姓收款手約在北市萬華區西園路一段繳納提領贓款,等到馮男現身立即上前表明身分,警從後方苦追約200多公尺才壓制逮捕馮男,並順利在他身上搜出50萬元贓款,圍捕過程中警員還呼喊要求民衆打110增派警力支援,所幸不辱使命順利逮捕收款上手。

大安警方表示,根據詐欺罪修法新制,3人以上集團實施詐術具備持續牟利姓,且加害非單一對象,符合新法構成《組織犯罪條例》,警訊後依該罪及加重詐欺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詐欺犯多認爲騙錢容易刑責低,但新法上路後不但詐欺所得都會沒收,購置房產名車也會查扣,犯嫌還必須強制工作償還被害人損失,呼籲年輕人切莫加入詐騙集團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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