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被扣押可繼續施工? 北市府:2周內確定範圍
檢方對京華城土地聲請假扣押,經鼎越抗告成功,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二度裁準扣押,可抗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案土地遭扣押,鼎越抗告,高院發回更裁,臺北地院二度裁準扣押。北市都發局長簡瑟芳今表示,地檢署昨天已重新發函給地政事務所,裁定書提及京華城10天可提抗告。10月24日專家學者會議建議1樓版及地下1、2樓版未完成部分繼續施作,建管處2周內再邀專業學者確認可施作範圍。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安排都發局專案報告京華城案,建管處長虞積學說明「京華城依法院扣押停止施工勘驗後有關工地公共安全問題」,基地北側緊鄰八德路、東側距離鄰房約15公尺、西側緊鄰文化所屬偶戲館、南側鄰近市民大道及臺鐵、高鐵隧道。
虞積學指出,該基地土地經北院裁定扣押,目前施工現況,A區、B區、C區、D1區均是1樓板,D2區則是基樁。起、承、監造人今年10月14日來函表示長期停工公安風險頗高,提出水浮力、連續壁穩定、地下壁椿穩定、上部結構穩定、土壤液化共五大公安問題。
他說,工地提出4大訴求,一是爲確保主體結構於汛期時無上浮可能,需施作地下室2樓至14樓樓板,方能提供足夠靜載重抵抗水浮力;二是連續壁無支撐深度達13.2m,應立即將新建地下室1樓、2樓樓板連結至連續壁,以作爲連續壁永久支撐,確保穩定性。
三是應儘速將已抓掘的壁樁施作完畢,避免放置過久造成槽溝坍孔引發鄰損事件;四是4棟塔樓間依設計施作結構連結使地震時不致扭轉,增加塔樓結構穩定性。
北市府10月24日邀集土木技師公會、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大地工程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臺大工學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臺灣省基礎工程學會討論,提出4點建議。
一是建議維持抽水控制地下水位,避免長期水位因暴雨急速上升,衍生結構物上浮風險,另周邊的監測系統應持續監測;二是建議1樓版、地下1、2樓版未完成部分繼續施作完成,增加地下結構側向勁度及重量,避免地下連續壁變形,同時控制水浮力,避免結構體上浮。
三是建議開挖區外新設6支地下壁椿已挖掘部分繼續施工完成,避免放置過久造成樁壁坍孔;四是目前現場僅組裝鋼構且未施作樓板,尚不致因地震產生結構偏心扭矩。
虞積學說,經各公會、學會專家學者建議,要把地上1層樓板、地下1層與2層全部結構體完成,加上控制地下水位在地面下4公尺,才能降低危害京華城原址新建工程旁臺鐵與高鐵地下隧道、偶戲博物館及外圍距離15公尺鄰房的風險。京華城基地經法院裁定扣押,現階段仍不予施工勘驗;2周內後再將邀集專業學者確認可施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