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贓款50萬零錢變紙鈔遭搜索 南港分局自檢配合檢方調查

警將贓款零錢變紙鈔遭搜索。(報系資料照)

南港警分局警備隊施姓員警,2022年辦理保管贓物業務,侵佔扣案贓款50餘萬,案經分局自檢發現,施男未依規定繳送贓物庫,並將贓款挪爲己用「零錢變紙鈔」,士林地檢署9日指揮廉政署、警察局政風室搜索施男住處、辦公處所,將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財物罪嫌移送檢方復訊。

南港分局表示,2022年3月辦理刑案證物稽覈工作時,發現時任偵查隊偵查佐施姓員警,在2021年8月間偵辦刑事案件,扣案現金延遲繳庫,施員雖於隔年3月將相同金額的現金繳庫,但面額組成與扣押時所載不符,分局主動自檢查辦,依涉嫌湮滅證據等罪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47歲施男曾任南港警分局偵查隊,辦理保管贓物業務,2021年8月,同仁偵辦洗錢防制法案件,查扣50萬餘元,原應將千元、百元以及零錢放入夾鏈袋,密封后送繳士林地檢署贓物庫,施男卻挪爲己用,2022年3月,分局發現有延遲繳庫情形,他擔心週轉情事曝光,侵佔7個月後,趕緊從銀行領錢補回。

施男繳回的總數相符,但千元鈔票與零錢的面額組成與扣押時不同,零錢變成了紙鈔,警方認爲施男涉嫌煙滅證據,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9日指揮廉政署、警政署、警局政風室,持搜索票南港警分局警備隊待勤室、施男住家,並帶回施男偵訊,預計稍晚會有強處結果。

南港分局表示,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爲,秉持警紀警辦及不護短、不庇縱原則,從嚴究辦,並要求所屬恪遵各項風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