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省至今中央多拿10兆?財部打臉學者:應屬違誤

財政部表示,中央與地方收支比重大致相當,並未獨厚中央,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提供「精省前後中央與地方收支情形」說明,精省後中央承接省府收入及支出,致中央佔各級政府淨收入比重由精省前的60.1%增至73.5%,淨支出比重由59.2%增至73.3%,中央收入比重雖增加,支出負擔比重也同時增加,因此並同考量收支後,114年度中央與地方收入比重約75%:25%,支出比重約76%:24%,收支比重相當。

第二則是收支並同考量,中央並未因精省獲益,財政部表示,精省前後比較,中央收入增加1,505億元,但每年支出增加約2,892億元,收支並同考量,淨減少1,387億元,尚不論承接省府債務8,193億元,中央並未因精省獲益,更無精省後25年來多拿10兆元的情形。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承接業務,中央均已透過補助款提供相應補助;以113年度爲例,地方支出移轉中央事項,如勞健保經費891億元、老農津貼160億元,合計達1,051億元,目前勞健保已全數由中央負擔,老農津貼新增經費亦由中央負擔,要求中央歸還地方15%稅收並不合理。

第三是學者專家普遍主張修法應錢權同時下放,財政部表示,鑑於完善的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應並同考量事權及支出劃分,學者專家普遍籲請修法應錢權同時下放,若中央與地方垂直分配僅考慮釋出財源,未通盤檢討事權劃分以確認地方支出責任,除了影響中央推動國防、社會福利及重大建設等支出預算財源籌措、排擠對地方政府的補助,也恐影響地方財政紀律和整體經濟發展。

第四則是近年地方財政已獲改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應優先處理水平問題。財政部強調,以往地方財政面臨不足及不均問題,近年中央透過統籌稅款搭配補助款等財源挹注,整體地方收支由101年度差短589億元,至104年度已轉爲賸餘117億元,112年度整體賸餘更達648億元,當前整體地方財政並無不足問題,現階段應優先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改善水平分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