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漁工薪資遠低基本薪資 漁業署擬建立薪資審議調整機制

綠色和平今天在漁業署前設置漆上「SOS」的仿製船艙及置滿白色鮮花的棺材,爲無辜往生的漁工送別,並祈禱如強迫勞工等類似的憾事勿再發生。(林良齊攝)

綠色和平去年9月時曾赴行政院抗議,行政院當時向綠色和平承諾會在12月底前擬定「漁業與人權行動計劃」,但至今遲遲未公佈,綠色和平今天再度前往漁業署抗議時,提及漁工薪資遠低於基本薪資,漁業署說,將建立薪資審議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薪資。

綠色和平今天在漁業署前設置漆上「SOS」的仿製船艙及置滿白色鮮花的棺材,爲無辜往生的漁工送別,並祈禱如強迫勞工等類似的憾事勿再發生。

綠色和平臺北辦公室海洋專案壬李於彤表示,臺灣漁業問題包括外籍漁工面臨同工不同酬的歧視性待遇外,也未享有國際公約保障,我國在管束漁船強迫勞動的預防性措施不足,如全臺有1100多艘遠洋漁船、但只有10名訪查員,人數遠遠不夠,也未如澳洲等國有對風險高低的分類,難以檢查高風險的漁船,更缺乏如美國等獎懲兼具的多樣化手段。

李於彤建議,應廢止《境外聘僱法》,所有漁工統由勞動部管理並適用《勞基法》;緊縮投資經營權宜船條件,以C188《漁業工作公約》新增符合公約的勞動標準;參照國際勞工組織相關文件的措施與標準,強化預防性措施,也要比照南非結合《漁業工作公約》與《港口國措施協定》,落實港口檢查,效仿澳洲發佈風險評估官方文件與高風險漁船名單。

漁業署指出,遠洋漁船境外僱用外籍船員,法規已明定不得收取服務費、食宿也必須由經營者支付;相較沿近海境內船員須以薪資支付仲介服務費、勞健保費內涵不同,且國際上不乏先進國家其遠洋漁船外籍船員薪資水準低於國內,漁業署近兩年仍積極與產業團體溝通提升薪資,將建立薪資審議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薪資。

漁業署提及,我國已主動將「漁業工作公約」納入管理規範保障船員權益;至於關勞動檢查能量不足,漁業署說,目前已獲行政院同意人力支援,在人力到位後將提高我國籍漁船檢查頻率,以每船2年至少檢查1次,在世界上將屬高強度檢查頻率,並對進入權宜船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