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辦案愛上詐欺嫌犯伴侶 洩密還安排在押嫌犯私會遭起訴
2022年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蕭姓警員,因辦案時結識許姓嫌犯的林姓女友,爲了追求林女,涉泄漏提訊資訊並替兩人安排會面,後來持續傳送情緒性訊息給林女,遭檢舉提告涉嫌恐嚇。臺北地檢署今偵結,因蕭員否認犯行,依涉犯刑法之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依法起訴蕭。
蕭涉嫌恐嚇部分,檢察官考量,因他未達對惡害通知程度,處分不起訴。
起訴指出,蕭原本任職於松山分局偵查隊警員,2022年12月間,他受理許女涉嫌的詐欺案件,當時許女羈押中。
據瞭解,蕭因對許女的伴侶林女有好感,進而追求林女。2022年12月25日,蕭傳訊息給林女,表示警方將於同月30日提訊許女,能替兩人安排會面。
警方提訊許女當天,蕭確實安排兩人在分局偵查隊頂樓吸菸區會面約半小時,遭其他警員發現。
後來,蕭追求林女不順利,便傳送具情緒性的訊息給林女,表示「林女不配合來做筆錄,就要拿拘票就去抓她」及「如果妳嫌許女關得不夠久,就讓她繼續關」等語。
林女因持續收到蕭傳送的訊息,不堪其擾,於是向警方檢舉,表示蕭曾替她與許女安排會面,提告蕭涉嫌恐嚇罪。警方將本案函送北檢指揮偵辦。
檢察官認定,蕭涉泄漏提訊資訊給林女,併案排許女及林女會面,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今依法起訴。恐嚇方面,蕭傳送情緒性訊息給給林女,但是未達出惡害通知,此部分處分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