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黃瑋震遺孀PO帳號惹議 今再發文:捐款將委由三重分局處理
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警員黃瑋震13日遭毒駕高速逆向對撞,不幸殉職。(翻攝黃員臉書)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在駕車巡邏時,遭25歲黃國維毒駕逆向高速撞擊,不幸殉職。這起悲劇震撼社會,也讓黃員的家人陷入困境。施姓遺孀目前留職停薪,獨自撫養4歲幼子,公公無業,婆婆已往生,家中頓失經濟支柱,急需各界協助。
施姓遺孀15日再度透過黃瑋震臉書帳號發文澄清,表示爲了避免爭議,後續捐款事宜將委由三重分局全權處理。(取自黃瑋震臉書)
事發後,施姓遺孀在黃員的臉書上發文,並附上郵局帳戶,引起網友熱議。有些人誤以爲她藉丈夫之死募款,翌日,她再次澄清,強調並未利用此事件募款,施姓遺孀表示,目前社會上有許多支持警察的好友希望提供實際援助,她纔會在臉書上公佈帳號。但爲避免爭議,後續捐款事宜將由三重分局全權處理。
據瞭解,若黃員被認定爲「因公死亡」,依照他7年多的年資粗略估算,僅可領取一次約80萬元的撫卹金,加上喪葬費部分補助約20萬元,這些金額無法讓遺孀解決眼前的經濟困難。
三重警分局表示,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特別指示人事室、督察室及三重警分局,全力協助家屬爭取「因公殉職」的撫卹待遇,並全程陪伴家屬渡過這段艱難時期。另外,依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基於公益目的可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但不得發起勸募。
新北市社會局則表示,依新北市政府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規定,社會局將協助家屬申請意外致死救助金;另外家屬如遭逢經濟困境或有福利需求,社會局將由社工提供關懷及協助。此外,針對特定對象募款不適用於公益勸募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