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開保時捷豪車撞癱孝子 男不甘「付全肇責」喊冤「求真相」

臺中市林姓男子2022年酒後開着保時捷撞癱蔡姓孝子,釀對方全身癱瘓,一審遭判10月徒刑、民事賠償1940餘萬元,臺中高分院二審日前召開準備庭,林男雖認罪,但盼重新鑑定肇事比例「求真相」。(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市林姓男子2022年酒後開着保時捷上路,起步切出車道時撞上蔡姓孝子,釀對方全身癱瘓,一審遭判10月徒刑、民事賠償1940餘萬元;經檢方與蔡母上訴二審求重判,控訴林男開豪車、住不錯的房子,至今卻一毛未賠,林雖認罪但不滿被判全肇責,盼重新鑑定肇事比例「求真相」,連法官也認爲林說法矛盾,不解「認罪還是不認?」

31歲林男2022年8月16日上午8時30分酒後開着保時捷出門買檳榔,約9時17分買完檳榔開車起步時,林男疏未注意,貿然由路邊大幅往左進入車道,導致騎機車經過的蔡男閃避不及,連人帶車滑行至對向車道,並撞上對向柯女的轎車,釀蔡男四肢癱瘓、胸椎第6節骨折、硬腦膜下出血及牙齒脫落。

臺中地院一審依酒駕過失致人重傷判10月徒刑、民事判決應賠償1940餘萬元,不過事發至今2年多,林男一毛錢未賠,檢方及蔡男家屬認爲判決過輕,上訴求重判;臺中高分院日前召開準備程序庭,林男無律師陪同出庭,親自向法官喊冤,第一時間報案自首也認罪,誠意想和解。

開庭時,林男雖認罪但向法官表示起步有注意後方來車,被法官質疑說法根本矛盾,是不是「想認罪獲得減輕刑度好處,卻又否認罪責,是認罪還是不認?」;法官也問林男,事發至今2年半,民事賠償也已確定,林有房有車爲何從未支付賠償金?困難在哪?民事判決就是有賠償義務,直言「難以理解爲何至今不賠」。

蔡母指控,林男從未探望、道歉,一審調解時只賠1.8萬元還說「要就拿去、不要就算了」,更反過來要求賠償。林男有房有車,財產紀錄卻是空白,疑似脫產拒賠大呼「寒心」;蔡的辯護律師認爲,蔡男被撞到全身癱瘓,原審判10月徒刑違反罪刑相關原則,請求重判4年6月;檢察官則認爲林男「推卸責任、強詞奪理、一毛不賠」。

對此,林男辯稱房產不是他的,保時捷仍在名下,有數十萬元貸款未繳清,因經濟狀況無力賠償,調解時是想說等肇事責任結果出來再進一步討論賠償事宜,且事發後每兩日1通電話關心蔡男,表達要到醫院探望,後來被家屬拒絕又被辱罵攻擊纔沒有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