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救護無關電話每天至少30通 花蓮消防局籲勿濫用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近1年受理報案電話,逾7.7萬通裡頭,有1萬多通與救災救護無關。(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近1年受理報案電話,逾7.7萬通裡頭,有1萬多通與救災救護無關,平均每天約有30多通,雖然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但縣內目前未開出任何一張罰單。消防局坦言,祭出罰則用意主要是希望民衆不要濫用119報案電話,進而排擠真正需要救援的人。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去年7月至今年6月底止,119受理報案電話約7萬7000多通,其中1萬餘通與救災、救護無關,類型包括無聲或已掛斷、撥號錯誤、查詢服務、惡意騷擾、酒醉或精神異常、兒童嬉鬧及謊報等,約佔所有進線電話20%。

雖然《消防法》規定「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可依法裁處,且罰鍰金額從原先3000元至1萬5000元,提升至1萬至5000元,但花蓮縣消防局迄今未祭出任何一張罰單,反而多以勸導爲主,希望能借此喚醒民衆的道德感。

消防局坦言,全臺各地都有發生接獲與救災救難的無關電話,且件數較花蓮多出許多,由於濫用119報案電話恐排擠到有真正需要救援的人,希望民衆能珍惜資源,留給需要即時幫助的人。

消防局另外也提醒民衆撥119報案時,請謹記「人、事、時、地、物」等要點,告訴受理臺人員「發生何事」、「需要消防車(救災)或救護車(救護)」、「案發地址(附近明顯標的物)」、「有無人受困等現場狀況」、「發生時間」等,並提供「報案者自身身分、姓名、連絡電話」,以利後續救災救護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