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砲友求歡 女公關「一刀刺胸」捅死他 伴屍11小時下場曝

男子向女公關求歡遭拒爆發口角,男子動手推打她後,她一怒拿水果刀捅向對方胸口,對方當場死亡。(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一名在酒店擔任公關的女子小芳(化名)與一名男子平時是性伴侶關係,前年7月某日早上男子在住家向她求歡遭拒爆發口角,男子動手推打後,她一怒拿水果刀捅對方胸口,對方當場死亡,她最後伴屍11小時自首,一審遭判9年4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加重改判11年。

判決書指出,小芳與男子爲朋友,前年7月早上7時許在女方租屋處,因她拒絕男子求歡爆發爭執,她一怒之下拿全長25公分,刀刃長度14公分的水果刀,刺進男子左胸口,造成男子左胸有寬2公分,深度16公分傷口,心臟和左肺受創出血,引起心包囊積血、左側血胸和左肺塌陷等傷勢,當場倒地而死亡。

女方辯護人稱男子因酒後吸毒求歡,甚至推、打女方,小芳纔會情急隨手拿水果刀刺向對方,而男子經解剖檢驗後,確實驗出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反應;另名證人則說小芳是位會跟陌生人掏心掏肺的人,單純天真的女生,但內心好像有很多壓力,頂多喝酒後會大聲說話,不認爲會做出殺人的事。

法官審酌小芳爲國小畢業,於印尼出生,5歲時到臺灣定居,案發前從事酒店工作,一個月月收入約新臺幣2萬多元,離婚生有1子,考量她殺人犯罪心理機轉有脈絡成因,僅因衝突糾紛即持刀刺殺對方,造成死亡,且犯後自首坦承犯行,一審判刑9年4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