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槍殺前女友求死刑 法官判無期

嘉義地方法院判槍殺前女友的樑男無期徒刑。(廖素慧攝)

23歲梁姓男子不甘遭兵變,去年持槍南下嘉義找王姓前女友談判,15分鐘內開6槍,4槍卡彈,最後1槍擊中王女胸部致死,死者家人及樑男都求法官判死刑,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審酌樑男抄寫經文、願接受法律制裁、鑑定有精神疾病,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在陸軍服役的樑男,去年6月16日傍晚南下找22歲王姓前女友要求複合,王女不面,樑男追到王女的阿姨家,2人就在門口談判,王女的林姓表哥、阿姨及鄰居都就近守護。

樑男不滿王女當面與前男友視訊,朝王女開2槍均卡彈,2人繼續爭吵,樑男到附近小巷子清槍,再回頭與王女吵架,王女前男友在電話中嗆「來對開啊」,後梁男再對王女開2槍又卡彈,樑男拉槍枝滑套開保險後,再開第6槍擊中王女左胸,王女送醫急救,因心臟破裂及左側氣血胸,宣告不治。

林姓表哥與母親合力搶下樑男的手槍並壓制,警方獲報趕到現場逮捕樑男。

樑男的槍枝是去年4、5月,透過LINE與秦姓同商議買槍枝,以5萬元買1支手槍及12顆子彈,因有餘款未付,最後拿到1支槍及8顆子彈。

王女的父母請求判樑男死刑,樑男也希望被判死刑,法官認爲樑男犯行重大,但他坦承犯案並供出槍枝來源,後悔願意接受制裁,經鑑定有精神方面疾病,羈押期間抄寫經文希望給王姓死者,雖未獲原諒,犯後表現已有悔悟之心。